233網校為您整理2019年11月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的真題考點,為以后備考的考友們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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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宣傳推介材料業績登載規范
【考綱要求】掌握 22章3節
【考點解析】
基金銷售機構在進行產品推介時遵循如下注意事項:
對基金產品的陳述、介紹和宣傳,應當與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相符,不得進行虛假或誤導性陳述,或出現重大遺漏;
陳述所推介基金或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過往業績時,應客觀、全面、準確,并提供業績信息的原始出處,不得片面夸大過往業績,也不得預測所推介基金的未來業績;應向投資者表明,所推介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并不構成所推介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
【2019.11真題測試】基金銷售人員陳述所推介基金的業績時,以下行為不合規的是( )。
A.引用第三方基金評價機構的評價結果推介基金
B.用所推介基金的過往業績適當測算其未來表現
C.未對所推介基金的未來業績作出預測
D.陳述推介基金的歷史業績,并提供業績的未來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