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投資基金的信息披露,是私募基金管理人履行受托人義務的重要職責,是實現基金有效治理的基本要求。信息披露義務人依約定向投資者持續全面真實地報告私募基金投資運作信息,最大程度減少信息不對稱,有利于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督促管理人勤勉盡責。作為私募基金事中事后自律管理的關鍵環節,協會規范私募基金信息披露標準和要求,旨在保護投資者利益的同時,建立私募基金管理人積累信用機制和基金持續業績記錄,搭建私募基金信息統計和風險監測指標體系,為有信譽的基金管理人贏得社會公信和監管信賴提供有力支持。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自律規則,協會于2016年2月4日發布實施《私募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披辦法》)。按照《信披辦法》第五條要求,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報告應當備份至協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備份平臺。
按照預期的工作規劃,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備份系統(https://link.233.com/23292,以下簡稱“信披備份系統”)分為兩個階段上線。第一階段,自2016年10月10日起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含顧問管理型)實現月度、季度和年度信息披露信息的備份功能;第二階段,自2017年1月13日起,已備案的私募股權(含創業)投資基金,應當按《私募投資基金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指引2號-適用于私募股權(含創業)投資基金》要求,在信披系統備份其半年報、年報等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報告。
《信披辦法》、內容與格式指引1號、2號的實施和信披備份系統的分期上線以來,各私募基金管理人積極向投資者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按要求向協會備份信息披露信息,行業信息披露秩序和規范逐漸建立。從信披備份系統三個月的運行情況來看,1677家私募基金管理人需備份月度報告(單只規模達5000萬元以上的自主管理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其中1320家正常完成了信息披露備份工作,比例超過78.7%。2016年12月的月度信息披露完成比例更達到87.4%。
為更好地形成行業誠信約束,增強私募基金管理人履行信息披露的自覺性,私募基金相關信息披露報告的備份執行情況已在協會官網進行公示。行業信用積累、業績記錄數據庫及失信約束機制正在完善。協會擬根據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備份情況采用記分制對私募基金管理人進行分層管理,扶優限劣。
下一步,協會將盡快組織行業力量制作針對FOF基金的信息披露指引,不斷完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行業規范,營造規范、誠信、創新的私募行業發展環境,加強私募基金行業自律能力建設,推動私募基金行業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