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5日,證監會下發《關于做好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投資顧問業務試點工作的通知》,公募基金投資顧問業務試點正式落地。
根據券商中國的報導:包括銀河證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證券、國泰君安證券、申萬宏源證券、華泰證券、國聯證券等7家券商獲批基金投顧業務試點資格。這也是首批獲得該試點資格的券商。招商銀行、平安銀行作為首批獲批銀行,也出現在這一批基金投顧試點資格名單中。
這也意味著,基金投顧業務試點可以在證券行業、銀行業內開展,對于券商的財富管理轉型意義重大。
此前騰安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等3家第三方基金代銷機構也獲得了試點資格。還有易方達、南方、嘉實、華夏、中歐等5家基金公司已經申請試點并完成備案,將正式開展投資顧問業務試點工作。
開展基金投資顧問業務,有兩方面的優勢:
一是讓專業的投資顧問輔助投資者做出基金產品投資決策并監督執行,提高投資者投資的紀律性,適度抑制投資者追漲殺跌行為。
二是適度扭轉銷售機構的行為,將收費模式從收取申購贖回等交易型費用調整為按保有規模收取的方式,使得中介機構與投資者利益保持一致,逐步培育代表投資者利益的市場買方中介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