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的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和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分別由中國證券業協會和中國基金業協會組織實施,相互之間沒有免考的措施。考生需分別通過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和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的相關科目。
舊版證券從業的需不需要重新考基金從業,和通過的科目有關。
證券從業改革前成績與基金從業銜接說明
證券從業改革前,基金從業資格證是包含在證券從業考試體系里的。自2015年7月起,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移交給基金業協會,證券業協會不再負責。
涉及到改革前的一些科目的銜接和認可說明如下:
(1)《證券投資基金》考試成績認可:已經通過證券業協會組織的《證券投資基金》科目考試的,并在2019年7月1日前通過中國基金業協會的科目一,可以通過所在機構向中國基金業協會申請注冊基金從業資格。2019年7月1日前未注冊的,需重新參加考試或補齊近兩年的后續培訓30個學時。
(2)《證券投資基金》和《證券市場基礎》考試成績認可:已經通過證券業協會 《證券投資基金》和《證券市場基礎》兩個科目考試,可在2019年7月1日前通過所在機構向中國基金業協會申請注冊基金從業資格。2019年7月1日前未通過所在機構向中國基金業協會申請注冊基金從業資格的,需重新參加考試或補齊近兩年的后續培訓30個學時。
(3)《證券發行與承銷》和《證券市場基礎》考試成績認可:已經通過證券業協會《證券發行與承銷》和《證券市場基礎》兩個科目考試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可以在2019年7月1日前通過所在機構向中國基金業協會申請注冊基金從業資格。2019年7月1日前未通過所在機構向中國基金業協會申請注冊基金從業資格的,需重新參加考試或補齊近兩年的后續培訓30個學時。
(4)《基金銷售基礎知識》考試成績認可:在基金銷售機構從事宣傳推介基金、基金銷售信息管理平臺系統運營維護的人員,通過科目一和科目二、或科目一和科目三、或科目一和《證券投資基金》,或《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投資基金》考試的,可由所在任職機構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申請基金從業資格注冊;通過《證券投資基金銷售基礎知識》或《證券投資基金》考試的,可由所在任職機構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申請基金銷售業務資格注冊。基金業協會為鼓勵提升自身合規專業素養,通過科目一和《證券投資基金銷售基礎知識》考試的,可以申請注冊為基金從業資格。未來隨著業務的發展,基金銷售業務資格將逐步納入基金從業資格進行管理。
說明:
①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分別指現行基金從業考試科目《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
②證券從業改革前五個科目分別為《證券市場基礎知識》、《證券交易》、《證券投資基金》、《證券發行與承銷》、《證券投資分析》。2016年1月1日起,證券從業全面實行改革后考試科目,五科均已停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