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程造價管理改革的目標——建立市場經濟的計價模式
前段提及的定額改革,實際是改革我國現存的計價依據。事實上,許多省份一直致力于計價依據的改革,從量價分離到綜合單價或者基價,都體現了計價依據市場化的改革。但是大家有可能忽略了一個基本事實:即計價依據是依賴于計價模式而存在的,計價模式不作改變,計價依據不會根本變化。
過去我國長期實行計劃經濟體制,計價模式是采取定額概預算制度的計劃經濟模式。這種模式的標志就是計劃色彩濃厚,消耗是法定計劃的。人工價格是計劃的,材料價格是計劃的,機械臺班價格是計劃的,所有的調整均要經過計劃部門批準。這種模式一直沿襲到八十年代,以廣東及深圳首先放開材料價格為開端,這種計劃經濟色彩濃厚的計價模式必然與瞬息萬變的市場不相吻合,也必然與我國確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矛盾。在這種來自市場的壓力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不得不相繼放開其他價格,對于費用定額也提出了“分類競爭”的原則。也由于為了適應快速報價的要求,一些沿海省、市開始編制工程綜合單價(或稱基價),這種綜合單價(或基價)仍是一種“量價合一”的定額,雖然定額管理部門明確指出:第一,這種單價是指導性的,第二,各種價格是有基期的基期價格,而即時價格,可以從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信息或網絡上查定。但是由于這種定額它采用的價格是一種綜合單價,是將各種工料和價格從市場上采集后編制成直接費,然后以人工費為基準參照費用定額把各項間接費(包括利潤、稅金)分解到各分部分項工程合成為綜合單價,這仍然是一種計劃的綜合單價,而不是通過市場競爭而成的,所以我們稱這種計價模式為“過渡時期計價模式”,相應的這種綜合單價(或稱基價)即為過渡時期計價依據。
過渡時期計價模式是一種歷史的必然產物,首先是因為在固定資產投資領域,雖然投資主體已經多元化,但政府性投資或國有企業投資(含國有企業控股投資)主體仍是最大的主體。出于對國有投資實施控制的考慮,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的這種融合了計劃與市場兩種色彩的折衷方案迎合了政府中計劃部門的需要。其次是因為出于保護國有大中型施工企業的需要,出于社會穩定的政治需要,也出于國有企業三年解困大目標的壓力,地方政府不得不保護國有大中型施工企業。而這種折衷方案,過渡時期的計價依據,在編制標底時,通過評標時所謂上下不許越過某一限度,就使競爭壓力大大降低。因此,過渡時期的計價模式和計價依據在內陸省市肯定是會有一定的生存基礎和空間的。但是,由于我國改革 開放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機制,同時我國加入WTO步伐加快,一旦加入就將迫使我國納入全球經濟一體化軌道,而全球經濟的主體是市場經濟,所以這兩方面的壓力,將迫使我國工程造價管理改革最終目標是建立市場經濟的計價模式,并且可以預見將在一個不遠的將來迅速放棄上述過渡時期的計價模式。
那么市場經濟的計價模式是什么,簡而言之,就是全國制訂統一的工程量計算規則,并且給出統一項目|來源|考試|大|劃分之下的各項目的消耗標準,在招標時,由招標方提供工程量清單(BOQ),各投標單位(承包商)根據自己的實力,按照競爭策略的要求自主報價,業主擇優定標,以工程合同使報價法定化,施工中出現與招標文件或合同規定不符合的情況或工程量發生變化時據實索賠,調整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