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2.2.1 收入的基本概念和分類【2017精講班課程試聽>>】
一、收入的概念及特點
狹義上的收入,即營業收入,是指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人,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不包括為第三方或客戶代收的款項。
廣義上的收入,包括營業收入、投資收益、補貼收入和營業外收入。
會計營業利潤核算中的收入,指的是狹義的收入。
1.收入從企業的日常活動中產生,而不是從偶發的交易或事項中產生。
與日常活動相對應,企業還會發生一些偶然的事項,導致經濟利益的流人,如出售固定資產、接受捐贈等。由這種偶然發生的非正常活動產生的收入則不能作為企業的收入。
2.收入可能表現為企業資產的增加,也可能表現為企業負債的減少,或二者兼而有之。
3.收入能導致企業所有者權益的增加,收入是與所有者投入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這里的流人是總流人,而不是凈流入。
4.收入只包括本企業經濟利益的流人,不包括為第三方或客戶代收的款項。如代國家收取的增值稅,旅行社代客戶收取門票、機票,還有企業代客戶收取的運雜費等。
因為代收的款項,一方面增加企業的資產,一方面增加企業的負債,但它不增加企業的所有者權益,也不屬于本企業的經濟利益,不能作為本企業的收入。
【2014】47.施工企業收取的下列款項中,不能計入企業收入的是( )。
A.代扣職工個人的所得稅
B.收到的工程價款
C.轉讓施工技術取得的收入
D.售價材料價款收入
233網校答案:A
二、收入分類
按收入的性質,企業的收入可以分為建造(施工)合同收入、銷售商品收入、提供勞務收入和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等。
按企業營業的主次分類,企業的收入也可以分為主營業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兩部分。
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內容的劃分是相對而言,而不是固定不變的。主營業務收入也稱基本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從事主要營業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可以根據企業營業執照上注明的主營業務范圍來確定。
建筑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主要是建造(施工)合同收入。
建筑業企業的其他業務收入主要包括產品銷售收入、材料銷售收入、機械作業收入、無形資產出租收入、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單項選擇題:施工企業向外提供機械作業取得的收入屬于( )。
A.提供勞務收入
B.銷售商品收入
C.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
D.建造合同收入
233網校答案:A
例題:按照企業營業收入的主次,收入可分為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下列各項中屬于建造施工企業主營業務收入的有( )。
A.銷售商品的收入
B.銷售原材料的收入
C.建造施工合同收入
D.提供勞務的收入
233網校答案:C
【2013】 施工企業銷售自行加工的商品混凝土的收入屬于( )
A .產品銷售
B .施工合同
C .材料銷售
D .提供勞務
233網校答案: A
三、收入的確認
(一)銷售商品收入的確認
1.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2.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4.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人企業;
5.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二)提供勞務收入的確認
(三)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的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