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理化試驗質量控制系統
1、試驗工藝文件:理化試驗責任人員應研應根據標準組織編制試驗工藝文件,并對試驗文件內容的有效性負責。
2、試驗設備和材料;理化試驗責任人員應根據工作需要提供理化試驗設備和材料計劃和技術條件,并對采購的試驗設備材料的驗收和維護負責,同時對試驗室環境條件、試驗設備周期檢定和試劑的有效性進行控制。
3、理化試驗人員:理化試驗試驗責任人員應擬定試驗人員培訓和資格取證計劃,對理化試驗人員持證上崗負責。
4、理化試驗實施:理化試驗責任人員應對試樣驗收、試樣標識和試驗過程進行監控,確保理化試驗的正確實施,當需要在現場進行理化檢驗時,應與現場技術負責人配合對檢驗部位進行確認,以確保抽查比例和檢驗結果的代表性。
5、試驗記錄:理化試驗責任人員應對理化試驗記錄和報告進行控制,并及時提供試驗報告,同時將不合格材料的試驗結果與委托者進行溝通。
6、試驗質量改進:理化試驗責任人員應收集試驗有關數據,對試驗精確度進行分析,當試驗精確度偏離時應及時進行重新試驗,并研究試驗工藝改進方案。
七、檢驗質量控制系統
1、檢驗質量策劃:檢驗質量責任人員應對 合同或設計文件中的檢驗要求進行評審,并制定檢驗方案和檢驗計劃。檢驗質量策劃結果應確保質量滿足法規、標準和合同的要求。
2檢驗器具:檢驗質量責任人員應提供檢驗器具計劃,并對采購的檢驗器具進行驗收和維護,同時確保計量器具實施周期檢定。
3、檢驗人員:檢驗質量責任人員應根據工程實際要求編制檢驗人員培訓和資格取證計劃,對檢驗人員崗位資格實施控制。
4、檢驗實施:檢驗質量責任人員應負責檢驗工作的正確實施,及時組織工序檢驗,參加壓力試驗和預車,并對現場檢驗試驗條件和檢驗試驗結果的有效性負責。同時按照程序規定及時進行檢驗試驗狀態標識。檢驗試驗狀態標識應在記錄和實物上適當進行,以便于實施追溯。
5、檢驗記錄:檢驗質量責任人員應對檢驗記錄進行控制,確保檢驗記錄的時效性、正確性和有效性。同時及時提交不合格品報告和質量事故報告,收集、整理檢驗記錄。
6、不合格品處置:檢驗質量人員應按程序規定對不合格品處置結果進行驗證,并參與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制定和實施。
7、工程質量信息:檢驗質量責任人員應向管理者代表報告工程質量統計數據,不合格品處置結果,質量事故處理情況,分部分項工程質量驗評結果等質量信息,參與質量改進工作。
八、設備質量控制系統
1、過程設備策劃:設備質量責任人員應根據工程施工組織設計配置施工設備,提出專用設備計劃并進行設備購置和驗收。
2、設備操作人員:設備質量責任人員應負責擬定設備操作人員培訓資格取證工作計劃,對設備操作人員崗位資格實施控制。
3、設備使用:設備質量責任人員應組織編制操作規程,對設備操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確保設備(包括顧客提供的設備)的正確操作和維護。同時建立在用設備及其計量器具的完好率和專管率達到要求,防止不合格設備誤用。
4、設備維修;設備質量責任人員應對設備維修工作進行控制,確保設備進行合理定期檢修。對維修部門(含企業自備設備維修設施),設備質量責任人員應對其進行管理,如進行維修質量評審或維修質量控制,并對檢修后的設備組織驗收工作。
5、設備檔案;設備質量責任人員應負責建立和管理設備技術檔案。及時收集設備驗收、維修和運轉記錄,完善設備技術檔案。
6、設備管理制度改進:設備質量責任人員應向管理者代表報告設備使用、維護狀況和設備事故情況,提出完善設備管理制度的建議,促進企業設備管理制度的不斷改進。
九、計量控制系統來源:考試大網
1、計量管理程序文件:計量控制責任人員應編制計量管理程序文件,規定計量器具分類管理辦法和檢定周期,明確計量器具管理職責和程序,并監督其實施。
2、計量器具計劃:計量控制責任人員應根據工程施工需要擬定計量器具配置方案,提出計量器具購置計劃,并對采購的計量器具按照程序要求實施控制。
3、計量器具使用:計量控制責任人員應對在用計量器具(包括顧客提供的計量器具)的校準實施控制,及時下達計量器具周檢通知書,同時對計量器具校準證書和標識進行管理,防止不合格計量器具誤用,并及時處置不合格計量器具。
4、計量器具的自行檢定:當企業有權對計量器具進行校準時,計量控制責任人員應對檢定環境條件、標準器、檢定人員資格和檢定程序實施控制,確保檢定工作符合法規要求。
5、計量器具管理程序改進:計量控制責任人員應對計量器具周檢率和合格率進行分析,向管理者代表提出改進計量管理的建議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