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儲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1.保管人的義務
(1)驗收的義務。
(2)出具倉單的義務。
(3)允許檢查或者提取樣品的義務。
(4)通知的義務。
(5)催告或做出必要處置的義務。
(6)損害賠償的義務。
2.存貨人的義務
(1)支付倉儲費用的義務。
(2)說明的義務。
(3)按時提取倉儲物。
倉儲合同的法律特征
倉儲合同是一種特殊的保管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倉儲合同是諾成合同。
(2)倉儲合同的保管對象是動產。
(3)倉儲合同是雙務合同、有償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