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307032 勘察、設計單位相關的質量責任和義務【2017精講班課程試聽>>】
1、依法承攬工程的勘察、設計業務
2、勘察、設計必須執行強制性標準
3、勘察單位提供的勘察成果必須真實、準確
4、設計依據和設計深度
設計單位應當根據勘察成果文件進行建設工程設計。設計文件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設計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5、依法規范設計對建筑材料等的選用
設計單位在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其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專用設備、工藝生產線等外。設計單位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
6、依法對設計文件進行技術交底
7、依法參與建設工程質量事故分析
設計單位應當參與建設工程質量事故分析,并對因設計造成的質量事故,提出相應的技術處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