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師考點視頻講解】
1Z303014 禁止串通投標和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規定
一、禁止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1)投標人之間協商投標報價等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2)投標人之間約定中標人;
(3)投標人之間約定部分投標人放棄投標或者中標;
(4)屬于同一集團、協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投標人按照該組織要求協同投標;
(5)投標人之間為謀取中標或者排斥特定投標人而采取的其他聯合行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1)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
(2)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
(3)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
(4)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
(5)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6)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
二、禁止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
(1)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并將有關信息泄露給其他投標人;
(2)招標人直接或間接向投標人泄露標底、評標委員會成員等信息;
(3)招標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壓低或者抬高投標報價;
(4)招標人授意投標人撤換、修改投標文件;
(5)招標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為特定投標人中標提供方便。
三、禁止投標人以行賄手段謀取中標
四、投標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
五、投標人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或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