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建設工程常見犯罪行為及罪名
1、重大責任事故罪:
(1)是指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行為
(2)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造成嚴重后果”或者“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對相關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①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的;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100 萬元以上的;③其他造成嚴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故的情形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相關責任人員,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①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 10人以上,負事故主要責任的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負事故主要責任的;③其他造成特別嚴重后果、情節特別惡劣或者后果特別嚴重的情形
2、強令、組織他人違章冒險作業罪
(1)是指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不排除,仍冒險組織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行為
(2)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不排除,仍冒險組織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1)是指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為。主體只能是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或者是施工單位及工程監理單位。但該罪名不處罰單位,只處罰直接責任人
(2)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4、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
(1)是指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行為
(2)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3 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5、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是指有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行為之一的
6、串通投標罪:
(1)指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或者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權益,情節嚴重的行為。
(2)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019】關于建設工程刑事責任的說法,正確的是( )。
A.刑事責任是法律責任中最嚴重的一種,不包括沒收財產
B.造成直接經濟失50萬元,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C.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造成重大傷亡事故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D.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利益的,應當單處罰金
【2021】關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說法,正確的有( )。
A.該犯罪是單位犯罪
B.該犯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C.該犯罪的犯罪主體包括勘察單位
D.該犯罪的法定最高刑為20年
E.該犯罪應當對直接責任人員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