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法規章節題練習:2.1 建筑市場主體的一般規定
1、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 ?)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A. 禁止
B. 允許
C. 有條件允許
D. 特定情況禁止
《建筑法》規定,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所以,選項A正確。
2、承包建筑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并在(??)的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
A. 企業授權
B. 其資質等級許可
C. 工商登記
D. 公司章程規定
《建筑法》規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故B選項正確。
3、某單位甲委托乙代為采購10噸早強水泥,乙持授權委托書向供應商丙采購,但供應商恰好缺貨,在向乙說明情況后,乙同意購買普通水泥代替。則針對本案事實,說法錯誤的是(??)。
A. 乙的行為屬于表見代理
B. 甲有權拒絕接受這批普通水泥
C. 如甲拒絕,應由乙承擔付款義務
D. 如甲同意,應由甲承擔付款義務
無權代理是指行為人不具有代理權,但以他人的名義與相對人進行法律行為。無權代理一般存在三種表現形式:
(1)自始未經授權。如果行為人自始至終沒有被授予代理權,就以他人的名義進行民事行為,屬于無權代理。
(2)超越代理權。代理權限是有范圍的,超越了代理權限,依然屬于無權代理。
(3)代理權已終止。行為人雖曾得到被代理人的授權,但該代理權已經終止的,行為人如果仍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民事行為,則屬無權代理。
被代理人對無權代理人實施的行為如果予以追認,則無權代理可轉化為有權代理,產生與有權代理相同的法律效力,并不會發生代理人的賠償責任。如果被代理人不予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則無權代理人需承擔因無權代理行為給被代理人和善意相對人造成的損失。
本題為無權代理的第二種情形【分析】
題干中“某單位甲委托乙代為采購10噸早強水泥,乙持著授權委托書(采購10噸早強水泥的需求)向供應商丙采購,即題干已明確,采購的具體內容。 但供應商恰好缺貨,在向乙說明情況后(說明看到授權委托書,明知甲單位授權乙需要的購買只是10噸早強水泥,卻向超越授權委托書規定的范圍的或者說無權代理的乙透露普通水泥有存貨),乙同意購買普通水泥代替”,即說明相對人(供應商)明知行為人(乙)無代理權而仍與之實施民事行為,則相對人為主觀惡意,不構成表見代理,故A選項錯。
4、下列關于代理的法律責任說法正確的有( )。
A. 代理人可以根據需要自行決定轉委托第三人代理,代理行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擔
B. 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C. 代理人沒有代理權的代理行為,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D. 在表見代理的情形下,代理行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擔
E. 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代理行為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擔
A選項錯誤。《民法典》規定,代理人需要轉委托第三人代理的,應當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認。
B選項正確。《民法典》規定,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C選項正確。被代理人對無權代理人實施的行為如果予以追認,則無權代理可轉化為有權代理,產生與有權代理相同的法律效力,并不會發生代理人的賠償責任。
D選項正確。《民法典》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代理行為有效 。
E選項正確。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 。 這是一種被稱為默示方式的特殊授權 。
5、關于代理的法律特征,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 代理人實施代理行為時只是代為傳達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或接受意思表示,沒有任何獨立決定意思表示的權利
B. 代理人一般應該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代理行為
C. 代理行為的法律后果歸屬于被代理人
D. 所有民事法律行為都可以實施代理
E. 代理行為必須是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
A選項錯誤:代理人實施代理行為時有獨立進行意思表示的權利。如果僅是代為傳達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或接受意思表示,而沒有任何獨立決定意思表示的權利,則不是代理,只能視為傳達意思表示的使者。
D選項錯誤:依照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代理人為被代理人實施的是能夠產生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產生法律后果的行為。如果是代理人請朋友吃飯、聚會等,不能產生權利義務關系,就不是代理行為。
BCE選項正確:代理具有如下的法律特征:
(一)代理人必須在代理權限范圍內實施代理行為;
(二)代理人一般應該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代理行為;
(三)代理行為必須是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
(四)代理行為的法律后果歸屬于被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