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地要求
施工場地應能滿足鉆孔機作業的要求。旱地區域地基應平整、堅實;淺水區域應采用筑島方法施工;深水河流中必須搭設水上作業平臺,作業平臺應根據施工荷載、水深、水流、工程地質狀況進行施工設計,其高程應比施工期間的最高水位高700mm以上。
(二)鉆孔施工
(1)不得在高壓線下施工。施工現場附近有電力架空線路時,施工中應設專人監護。
(2)鉆機的機械性能必須符合施工質量和安全要求,狀態良好,操作工持證上崗。
(3)鉆機運行中作業人員應位于安全處,嚴禁人員靠近或觸摸旋轉鉆桿;鉆具懸空時嚴禁下方有人。
(4)鉆孔過程中,應檢查鉆渣,與地質剖面圖核對,發現不符時應及時采取安全技術措施。
(5)鉆孔應連續作業。相鄰樁之間凈距小于5m時,鄰樁混凝土強度達5mpa后,方可進行鉆孔施工;或間隔鉆孔施工。
(6)成孔后或因故停鉆時,應將鉆具提至孔外置于地面上,保持孔內護壁泥漿的高度防止塌孔,孔口采取防護措施。鉆孔作業中發生塌孔和護筒周圍冒漿等故障時,必須立即停鉆。鉆機有倒塌危險時,必須立即將人員和鉆機撤至安全位置,經技術處理并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作業。
(7)采用沖抓鉆機鉆孔時,作業人員不得靠近護筒,鉆具出土范圍內嚴禁有人。
(8)泥漿沉淀池周圍應設防護欄桿和警示標志。
(三)鋼筋籠制作與安裝
(1)加工好的鋼筋籠應水平放置,堆放場地平整、堅實。碼放高度不得超過2m,碼放層數不宜超過3層。
(2)鋼筋籠吊裝機械必須滿足要求,并有一定的安全儲備。分段制作的鋼筋籠入孔后進行豎向焊接時,起重機不得摘鉤、松繩,嚴禁操作工離開駕駛室;骨架焊接完成,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松繩、摘鉤。
(3)在孔口焊接作業時,應在護筒外搭設焊接操作平臺,且應支墊平整。
(四)混凝土澆筑
(1)澆筑水下混凝土的導管宜采用起重機吊裝,就位后必須臨時固定牢固方可摘鉤。
(2)澆筑混凝土作業必須由作業組長指揮。澆筑前作業組長應檢查各項準備工作,確認合格后,方可發布澆筑混凝土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