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那些最容易的事情中,拖延時間最不費力。2023年二級建造師《施工管理》科目難度不高,但備考時也需投入十分身心!233網校二建學霸君特別為大家整理了二建《施工管理》知識點總結歸納,一起來備考!
二建施工管理考點歸納【干貨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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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項目項目經理必須由取得建造師注冊證書的人員擔任。 取得建造師注冊證者是否擔任項目經理,由企業自主決定。
施工企業項目經理,是指受企業法定代表人委托對工程項目施工過程全面負責的項目管理者,是施工企業法定代表 人在工程項目上的代表人。
建造師是一種專業人士的名稱,而項目經理是一個工作崗位的名稱。
全面負責≠負全責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涉及項目經理有如下條款:
3.2.1項目經理應為合同當事人所確認的人選,并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項目經理的姓名、職稱、注冊執業證書 編號、聯系方式及授權范圍等事項,項目經理經承包人授權后代表承包人負責履行合同。項目經理應是承包人正式聘用的員工,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交項目經理與承包人之間的勞動合同,以及承包人為項目經理繳納社會保險的有關證明。
3.2.2在緊急情況下為確保施安全和人員安全,在無法與發包人代表和總監理程師及時取得聯系時,項目經理有 權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證與工程有關的人身、財產和工程的安全,但48h內書面報告。
3.2 項目經理
3.2.3承包人需要更換項目經理的,應提前14天書面通知發包人和監理人,并征得發包人書面同意。
3.2.4發包人有權書面通知承包人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通知中應當載明要求更換的理由。 14天內改進報告,否則在接到第二次更換通知28天內更換。
3.2.5項目經理授權其下屬人員履行其某項工作職責的,并應提前7天將上述人員的姓名和授權范圍書面通知監理人,并征得發包人書面同意。
【課后訓練】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施工合同簽訂后,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交的關于項目經理的有效證明文件包括()。
A.勞動合同
B.繳納社保證明
C.身份證
D.職稱證明
E.注冊執業證書
參考解析:項目經理應是承包人正式聘用的員工,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交項目經理與承包人之間的勞動合同,以及承 包人為項目經理繳納社會保險的有關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