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各類圍堰的基本要求
①圍堰高度應高出施工期內可能出現的最高水位(包括浪高)0.5~0.7m;這里指的施工期是;自排除堰內積水,邊排水邊挖除堰內基坑土(石)方, 砌筑墩臺基礎及墩身(高出施工水位或堰頂高程)。 基礎應盡量安排在枯水期施工, 這樣,圍堰高度可降低,斷面可減小,挖基時排水工作量也可減少。
②圍堰外形設計,應考慮水深及河底斷面被壓縮后,流速增大而引起水流對圍堰、河床的集中沖刷及航道影響等因素;來源:考試大的美女編輯們
③圍堰內平面尺寸應滿足基礎施工的要求:但基坑為滲水的土質時,坑底尺寸應根據排水要求(包括排水溝、 集水井、排水管網等)和基礎模板設計所需基坑大小而定。一般基底應比基礎平面尺寸增寬0.5~1.0m
④圍堰結構和斷面應滿足堰身強度、穩定和防水要求。本文來源:考試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