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期貨從業《期貨法律法規》超高頻考點
2025年《期貨法律法規》超高頻考點速記
考點1:期貨市場試點探索階段
1.1990年10月12日,經國務院批準,鄭州糧食批發市場以現貨交易為基礎,引入期貨交易機制,成為新中國第
一家商品期貨交易場所。
2.1992年9月,我國第一家期貨公司廣東萬通期貨公司成立。
3.1992年12月,上海證券交易所推出國債期貨交易試點。
4.1993年3月,海南證券交易中心推出深圳指數期貨交易。
考點2:制定《期貨和衍生品法》的重要意義【2024版教材新增內容】
1.制定《期貨和衍生品法》是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
2.制定《期貨和衍生品法》是提升期貨市場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的內在要求
3.制定《期貨和衍生品法》是維護國家金融安全的重要保障
4.制定《期貨和衍生品法》是通過期貨市場促進國內國際雙循環的客觀需要
考點3:期貨公司與客戶之間的行紀關系
經紀主要用以描述一種業務類型,即以收取傭金為目的,為促成他人交易而從事居間、行紀或者代理等經紀業
務。
行紀則主要用以描述一種法律關系,即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從事貿易活動,而委托人向行紀人支付報
酬。
考點4:期貨公司從事期貨經紀業務,應遵守的原則【2024版教材新增內容】
(1) 期貨公司從事期貨經紀業務,應當經中國證監會核準;
(2) 期貨公司應當以自己的名義為交易者進行期貨交易, 而不是以交易者的名義;
(3) 交易結果由交易者承擔,期貨公司不得與交易者約定分擔期貨交易的盈利或者虧損,只能依照書面委托合
同收取傭金等費用;
(4) 期貨公司必須嚴格按照交易者的委托進行期貨交易,期貨公司不得自行為交易者進行期貨交易。
考點5:期貨市場行政監管的主要原則
一是依法監管原則。
二是公開、公平、公正(簡稱“三公”)原則。
三是防范系統性風險原則。
四是保護交易者合法權益原則
考點6:擔任期貨公司獨立董事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從事期貨、證券等金融業務或者法律、會計業務5年以上經驗,或者具有相關學科教學、研究的高級
職稱;
(2)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且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3)熟悉期貨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具備期貨專業能力;
(4)有履行職責所必需的時間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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