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多項選擇題(本題共60個小題,每題0.5分,共30分。在每題給出的4個選項中,至少有2項符合題目要求,請將符合題目要求選項的代碼填入括號內)
61.【答案】ABCD
【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十一條規定,期貨交易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下列風險管理制度:(一)保證金制度;(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三)漲跌停板制度;(四)持倉限額和大戶持倉報告制度;(五)風險準備金制度;(六)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風險管理制度。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的期貨交易所,還應當建立、健全結算擔保金制度。
62.【答案】ABCD
【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期貨交易所不得直接或者間接參與期交易。未經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審核并報國務院批準,期貨交易所不得從事信托投資、股票投資、非自用不動產投資等與其職責無關的業務。第十三條規定,期貨交易所制定或者修改章程、交易規則應當經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63.【答案】BCD
【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規定,期貨公司辦理下列事項,應當經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一)合并、分立、停業、解散或者破產;(二)變更公司形式。(三)變更業務范圍;(四)變更注冊資本;(五)變更5%以上的股權;(六)設立、收購、參股或者終止境外期貨類經營機構;(七)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前款第(四)項、第(七)項所列事項,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做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前款所列其他事項,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個月內做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
64【答案】AB
【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五十條規定,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對期貨市場實施監督管理,依法履行下列職責:(一)制定有關期貨市場監督管理的規章、規則,并依法行使審批權;(二)對品種的上市、交易、結算、交割等期貨交易及其相關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四)制定期貨從業人員的資格標準和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八)開展與期貨市場監督管理有關的國際交流、合作活動。
65.【答案】ABD
【解析】境內單位或者個人從事境外期貨交易的辦法,由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會同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外匯管理部門等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準后施行。
66.【答案】ABD
【解析】只有人民法院有權宣告破產,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無權宣告期貨公司破產。67.【答案】ABCD
【解析】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十四條的規定,下列行為屬于操縱期貨交易價格的行為:(一)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臺或者連續買賣合約,操縱期貨交易價格的;(二)蓄意串通,按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期貨交易,影響期貨交易價格或者期貨交易量的;(三)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影響期貨交易價格或者期貨交易量的;(四)為影響期貨市場行情囤積現貨的;(五)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操縱期貨交易價格的行為。
68.【答案】ABC
【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八十條規定,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中介服務機構未勤勉盡責,所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責令改正,沒收業務收入,暫停或者撤銷相關業務許可,并處業務收入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69.【答案】ABD
【解析】洗錢罪只有主觀上處于故意時才構成犯罪,因此B項不構成洗錢罪;C項構成洗錢罪;D項中制假行為不屬于洗錢罪的上游犯罪,也不構成洗錢罪。
70.【答案】ABCD
【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八十五條規定,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是指由于其管理地位、監督地位或者職業地位,或者作為雇員、專業顧問履行職務,能夠接觸或者獲得內幕信息的人員,包括:期貨交易所的管理人員以及其他由于任職可獲取內幕信息的從業人員,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和其他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以及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員。
71.【答案】BD
【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申請設立期貨交易所,應當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四)擬加入會員或者股東名單;(五)理事會成員候選人或者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名單及簡歷;(六)擬任用高級管理人員的名單及簡歷;(七)場地、設備、資金證明文件及情況說明。
72.【答案】BCD
【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期貨交易所因下列情形之一解散:(一)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二)會員大會或者股東大會決定解散;(三)中國證監會決定關閉。期貨交易所因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解散的,由中國證監會批準。
73.【答案】BD
【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理事會會議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每次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10日前通知全體理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召開理事會臨時會議:(一)1/3以上理事聯名提議;(二)期貨交易所章程規定的情形;(三)中國證監會提議。理事會召開臨時會議,可以另定召集理事會臨時會議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時限。
74.【答案】ABC
【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總經理行使下列職權(二)主持期貨交易所的日常工作;(八)擬訂期貨交易所財務預算方案、決算報告;(十一)決定期貨交易所機構設置方案,聘任和解聘工作人員;(十二)決定期貨交易所員工的工資和獎懲;第二十八條規定,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一)主持會員大會、理事會會議和理事會日常工作。
75.【答案】BCD
【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期貨交易、結算和交割制度;(二)風險管理制度和交易異常情況的處理程序;(三)保證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四)期貨交易信息的發布辦法;(五)違規、違約行為及其處理辦法;(六)交易糾紛的處理方式;(七)需要在交易規則中載明的其他事項。公司制期貨交易所還應當在交易規則中載明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事項。
76.【答案】ABC
【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會員大會由理事會召集,每年召開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召開臨時會員大會:(一)會員理事不足期貨交易所章程規定人數的2/3;(二)1/3以上會員聯名提議;(三)理事會認為必要。
77.【答案】A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五條規定,不具有主體資格的經營機構因從事期貨經紀業務而導致期貨經紀合同無效,該機構按客戶的交易指令入市交易的,收取的傭金應當返還給客戶,交易結果由客戶承擔。該機構未按客戶的交易指令人市交易,客戶沒有過錯的,該機構應當返還客戶的保證金并賠償客戶的,損失。賠償損失的范圍包括交易手續費、稅金及利息。
78.【答案】ABC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保全與會員資格相應的會員資格費或者交易席位,應當依法裁定不得轉讓該會員資格,但不得停止該會員交易席位的使用。人民法院在執行過程中,有權依法采取強制措施轉讓該交易席位。
79.【答案】ABC
【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會員制期貨交易所會員享有下列權利:(一)參加會員大會,行使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二)在期貨交易所從事規定的交易、結算和交割等業務;(三)使用期貨交易所提供的交易設施,獲得有關期貨交易的信息和服務;(四)按規定轉讓會員資格;(五)聯名提議召開臨時會員大會;(六)按照期貨交易所章程和交易規則行使申訴權;(七)期貨交易所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80.【答案】ABC
【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七十八條規定,中國證監會可以根據期貨交易所業務規模、發展計劃以及潛在的風險決定風險準備金的規模。
81.【答案】ABCD
【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八十八條規定,在期貨交易過程中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期貨交易所可以宣布進人異常情況,采取緊急措施化解風險:(一)地震、水災、火災等不可抗力或者計算機系統故障等不可歸責于期貨交易所的原因導致交易無法正常進行;(二)會員出現結算、交割危機,對市場正在產生或者即將產生重大影響;(三)出現本辦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的情形經采取相應措施后仍未化解風險;(四)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及其實施細則中規定的其他情形。期貨交易所宣布進入異常情況并決定采取緊急措施前應當報告中國證監會。
82.【答案】ABCD
【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發生下列重大事項,期貨交易所應當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一)發現期貨交易所工作人員存在或者可能存在嚴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政策的行為;(二)期貨交易所涉及占其凈資產10%以上或者對其經營風險有較大影響的訴訟;(三)期貨交易所的重大財務支出、投資事項以及可能帶來較大財務或者經營風險的重大財務決策;(四)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83.【答案】CD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二款規定,中國期貨業協會、期貨交易所依法對期貨公司實行自律管理。
84.【答案】BC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期貨公司變更股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經中國證監會批準:(一)單個股東的持股比例增加到5%以上,或者有關聯關系的股東合計持股比例增加到5%以上;(二)持有5%以上股權的股東受讓股權,或者有關聯關系且合計持有5%以上股權的股東受讓股權。
85.【答案】CD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期貨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即書面通知全體股東,并向期貨公司住所地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報告:(一)公司或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重大違法違規被有權機關立案調查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二)擬更換董事長、總經理;(三)財務狀況惡化,不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風險監管指標標準;(四)客戶發生重大透支、穿倉;(五)發生突發事件,對期貨公司和客戶利益產生或者可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六)其他可能影響期貨公司持續經營的情形。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對期貨公司及其營業部作出的整改通知、監管措施和行政處罰等,期貨公司應當書面通知全體股東。
86.【答案】CD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期貨公司變更注冊資本,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變更后注冊資本不低于所從事的期貨業務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二)模擬計算的變更注冊資本后的凈資本和其他財務指標滿足風險監管指標標準;(三)增加注冊資本的,擬增加出資或者受讓股權的股東應當符合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
87.【答案】CD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期貨公司的董事會除應當行使《公司法》規定的職權外,還應當履行下列職責:(一)審議并決定客戶保證金安全存管制度,確保客戶保證金存管符合有關客戶資產保護和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的各項要求;(二)審議并決定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制度。
88.【答案】CD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七十七條規定,期貨公司應當按照規定定期報送年度報告、月度報告等有關資料。期貨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財務負責人應當對年度報告簽署確認意見;法定代表人、經營管理的主要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應當對月度報告簽署確認意見。
89.【答案】ABCD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八十五條規定,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有權采取下列措施,對期貨公司或者營業部的經營管理、業務活動、財務狀況等進行檢查:(一)詢問期貨公司及其營業部的工作人員,要求其對被檢查事項作出解釋、說明;(二)查閱、復制與被檢查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三)查詢期貨公司及其營業部的期貨保證金賬戶;(四)檢查期貨公司及其營業部的交易、結算及財務等電腦系統。
90.【答案】ABD
【解析】《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期貨投資咨詢機構的期貨從業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利用傳播媒介或者通過其他方式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客戶的信息;(二)代理客戶從事期貨交易;(三)中國證監會禁止的其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