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17年最后一場期貨從業資格考試即將在11月11日舉行,看書不懂?做題不會?怕考試不通過嗎?選擇233網校取證班視頻課程吧!講師教材講解,直擊高頻核心考點>>
『期貨從業考試app-記考點,做好題』點擊下載↓↓↓↓
本期考點:任職資格
1.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在任職前取得以下( )機構核準的任職資格。
A.期貨交易所
B.中國證監會
C.中國期貨業協會
D.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機構
答案:B
解析:《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在任職前取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準的任職資格。期貨公司不得任用未取得任職資格的人員擔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2.下列關于《公司法》中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和義務的規定,不包括( )。
A.允許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
B.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忠實勤勉義務
C.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禁止性行為
D.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責任追究
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