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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從業資格考試法律法規每日一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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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經營機構于2016年3月20日與客戶王某簽訂了一份期貨經紀合同。經查,該機構不具有從事期貨經紀業務的主體資格。則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
A. 如果該機構沒有按客戶的交易指令入市交易,則該機構應當返還客戶的保證金但無須賠償客戶的損失
B. 如果該機構沒有按客戶的交易指令入市交易,客戶沒有過錯的,則該機構應當返還客戶的保證金但無須賠償客戶的損失
C. 如果該機構沒有按客戶的交易指令入市交易,則該機構應當返還客戶的保證金并賠償客戶的損失
D. 如果該機構沒有按客戶的交易指令入市交易,客戶沒有過錯的,則該機構應當返還客戶的保證金并賠償客戶的損失
參考答案:D
參考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五條規定,不具有主體資格的經營機構因從事期貨經紀業務而導致期貨經紀合同無效,該機構按客戶的交易指令入市交易的,收取的傭金應當返還給客戶,交易結果由客戶承擔。該機構未按客戶的交易指令入市交易,客戶沒有過錯的,該機構應當返還客戶的保證金并賠償客戶的損失。賠償損失的范圍包括交易手續費、稅金及利息。
2、《期貨從業人員執業行為準則(修訂)》提倡同業公平競爭,嚴禁期貨從業人員從事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有( )。
A. 采用虛假或容易引起誤解的宣傳方式進行自我夸大或者損害其他同業者的名譽
B. 在投資者不知情的情況下給投資者代理人或介紹人返還傭金
C. 貶低或詆毀其他機構、從業人員
D. 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低于經營成本或行業自律標準收取手續費
參考答案:A,B,C,D
參考解析:
《期貨從業人員執業行為準則(修訂)》第二十六條規定,提倡同業公平競爭,嚴禁從業人員從事下列不正當競爭行為:①采用虛假或容易引起誤解的宣傳方式進行自我夸大或者損害其他同業者的名譽;②貶低或詆毀其他機構、從業人員;③采用明示或暗示與有關機構或者個人具有特殊關系的手段招徠投資者,或利用與有關組織的關系進行業務壟斷;④在投資者不知情的情況下給投資者代理人或介紹人返還傭金;⑤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低于經營成本或行業自律標準收取手續費;⑥中國證監會或協會認定的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
3、對機構投資者以個人名義參與期貨交易遭受保證金損失的,保障基金不予補償。( )
錯
對
參考答案:錯
參考解析:
《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對機構投資者以個人名義參與期貨交易的,按照機構投資者補償規則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