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合約:期貨合約是一種在將來的某個時間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等級的商品的遠期合約或協議。在已經批準的交易所的交易廳內達成,具有法律的約束力。相對于現貨的遠期合約來說,具有標準化格式;便于轉手買賣;實貨交割比例小;履約率甚高。期貨交易所為期貨合同規定了標準化的數量、質量、交割地點、交割時間,至于期貨價格則是隨市場行情的變動而變動的。
遠期合約:是根據買賣雙方的特殊需求由買賣雙方自行簽訂的合約。
掉期合約:是一種內交易雙方簽訂的在未來某一時期相互交換某種資產的合約。更為準確他說,掉期合約是當事人之間簽討的在未來某一期間內相互交換他們認為具有相等經濟價值的現金流的合約。較為常見的是利率掉期合約和貨幣掉期合約。
期貨市場:是進行期貨交易的場所,是多種期交易關系的總和。它是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在現貨市場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高度組織化和高度規范化的市場形式。既是現貨市場的延伸,又是市場的又一個高級發展階段。從組織結構上看,廣義上的期貨市場包括期貨交易所、結算所或結算公司、經紀公司和期貨交易員;狹義上的期貨市場僅指期貨交易所。
期貨交易所:是買賣期貨合約的場所,是期貨市場的核心。它是一種非營利機構,但是它的非營利性僅指交易所本身不進行交易活動,不以盈利為目的不等于不講利益核算。在這個意義上,交易所還是一個財務獨立的營利組織,它在為交易者提供一個公開、公平、公正的交易場所和有效監督服務基礎上實現合理的經濟利益,包括會員會費收入、交易手續費收入、信息服務收入及其它收入。它所制定的一套制度規則為整個期貨市場提供了一種自我管理機制,使得期貨交易的“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得以實現。
期貨經紀商:是指依法設立的以自己的名義代理客戶進行期貨交易并收取一定手續費的中介組織,一般稱之為期貨經紀公司。
場內交易:又稱交易所交易,指所有的供求方集中在交易所進行競價交易的交易方式。這種交易方式具有交易所向交易參與者收取保證金、同時負責進行清算和承擔履約擔保責任的特點。
場外交易:又稱柜臺交易,指交易雙方直接成為交易對手的交易方式。這種交易方式有許多形態,可以根據每個使用者的不同需求設計出不同內容的產品。
金融期貨:指以金融工具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金融期貨作為期貨交易中的一種,具有期貨交易的一般特點,但與商品期貨相比較,其合約標的物不是實物商品,而是傳統的金融商品,如證券、貨幣、匯率、利率等。
利率期貨:是指以債券類證券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它可以回避銀行利率波動所引起的證券價格變動的風險。
貨幣期貨:又稱外匯期貨,它是以匯率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用來回避匯率風險。
股票指數期貨:是一種以股票價格指數作為標的物的金融期貨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