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當基準股票市價高于轉股價格時,可轉債價格隨股價的上漲而上漲,但也會隨股價的下跌而下跌,持有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
二是當基準股票市價下跌到轉股價格以下時,持有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為轉股會帶來更大的損失;而可轉債利率一般低于同等級的普通債券,故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風險。
三是提前贖回風險,可轉債都規定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后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這不僅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也給投資者帶來再投資風險。
四是轉換風險,債券存續期內的有條件強制轉換,也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但一般會高于提前贖回的收益率;而到期的無條件強制轉換,將使投資者無權收回本金,只能承擔股票下跌的風險。來源:www.examda.com
為了避免和降低上述各項風險,投資者在可轉債投資中應注意以下幾方面問題:
(一)要注意把握可轉債投資的時機。可轉債投資的關鍵在于對買賣時機和持有期的把握,可轉債尤其適合在景氣復蘇的初期投資,較適合中長期持有。投資者正確的操作策略是以中長期持有為目標,低價買進可轉債,等股價上漲后,再將可轉債轉換為股票或直接賣出可轉債,賺取其中的差價收益。來源:考試大
(二)要注意把握可轉債的特定條款。在可轉債的募集說明書中一般包含票面利率、贖回條款、回售條款及強制轉股規定。具體來說,一是票面利率,它涉及到可轉債的債券本身價值。一般來說,由于可轉債具有可轉換性,其票面利率低于其它債券和銀行利率。但可轉債的利率水平不是固定不變的,一般呈每年遞增的趨勢,不同的可轉債的票面利率和利率遞增方式仍有區別,投資者應十分關注。二是回售條款,投資者須關注其回售期限以及回售價格。一般來講,回售時間越早、價格越高,對投資者越有利。三是轉股價格修正條款,目前上市可轉債多為股票市價連續N個交易日低于轉股價80%-90%以上時向下進行修正。該條款體現了可轉債發行人對持有人的保護程度,轉股價格修正條款制定得越靈活,投資者的風險越小。四是贖回條款,發行人制定贖回條款的目的主要是促使可轉債持有人在轉股期間盡快轉股,投資者要充分理解該條款的內容,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因此,投資者應特別注意可轉債是否包含了上述幾個條款,具體條款的實現條件如何。來源:考試大
(三)最后也最重要的是發行人的信用評級和基本面。可轉債作為一種企業債,其信用比國債低,因此投資者須關注可轉債發行人的信用評估等級及擔保人的經濟實力。可轉債的價格與基準股票價格有正向的聯動性,而公司的基本面是股票價格的決定因素,因此投資者把握好公司基本面,最好有良好的業績支撐,同時有較好的發展前景和業務拓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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