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股票指數不同,股指期貨合約到期時和其他期貨一樣,都需要進行交割。所謂交割,是指期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通過該期貨合約所有權的轉移,了結到期未平倉合約的過程。不過,一般的商品期貨和中長期國債期貨、外匯期貨等采用的是實物交割方式,而股指期貨和短期利率期貨等采用的則是現金交割方式。所謂現金交割,就是指合約到時,按照交易所的規則和程序,交易雙方不需要交割股票現貨即“一籃子”股票指數成分股,而是用到期日或第二天的現貨指數作為最后結算價,按最后結算價對未平倉合約進行自動平倉,然后將客戶平倉的凈差額盈虧從當日客戶保證金賬戶中劃轉的過程。
按規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最后結算價為滬深300現貨指數最后交易日最后2小時算術平均價。例如:滬深300股指期貨0709合約的最后交易日為2007年9月15日(該月第三個星期五),當日滬深300指數最后兩小時算術平均價為1862點,如某投資者持有9月13日開倉的未平倉多頭合約5手,9月14日0709合約結算價為1865,交割手續費為50元/手,則該投資者交割盈虧為:(1862-1865)×300×5-50×5=-4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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