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島再一次刷新了民眾的想象。
就在11月11日晚間,獐子島發布公告稱,扇貝又雙叒叕大規模死亡。
其中部分死亡貝殼比例約占80%以上,公司初步判斷已構成重大存貨減值風險。
獐子島扇貝事件一經曝光,深交所便火速發函詢問,要求其說明蝦夷扇貝大面積死亡的原因、發現減值跡象的時間,以及此前信息披露是否真實、準確、完整,公司是否存在隱瞞減值跡象的情況等。
截至目前,獐子島尚未回復。
實際上,獐子島的扇貝堪稱“多災多難”,總能不斷上演新戲,吸引市場眼球。
2014年10月底,扇貝集體“冷死”,2018年1月底,扇貝又慘遭“餓死”,之后,扇貝居然還學會了“偷偷逃跑”。
今年,獐子島的扇貝又不知道去了哪。
獐子島喜歡大海,股民們愛過扇貝。但一次又一次的“集體死亡”劇目,讓深交所操碎了心,也讓股民們流光了淚。
我們不知道獐子島離退市還要經歷多少次“扇貝劫”,這家公司的故事小伙伴們也許已經看膩了。
今天,我們來思考一個新的角度。
獐子島上的扇貝,也能抵押嗎?
一、什么?扇貝也能抵押?
是的,你沒看錯。扇貝屬于物權法中的“動產”,可以成為抵押權的標的物。借款逾期后,若公司不能清償債務,債權人可以把海中的扇貝撈上來,進行拍賣,折價,變賣,清洗干凈自己吃掉……
二、用扇貝設立抵押,有什么特點?
①扇貝作為動產,其抵押權的設立不轉移占有。抵押權設立之后,扇貝不用交付,撈起來存到銀行去,而只需要在水底下靜靜地休養生息。
②因為不轉移占有,所以扇貝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便成功設立,雙方在抵押合同上簽字蓋章之后,這些扇貝就已經被抵押。只不過未辦理抵押登記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三、扇貝都可以抵押,還有哪些資產不能抵押?
根據《物權法》第184條,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權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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