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某帶著8歲的兒子買肉時,與攤主發生爭執,繼而互毆。秦某被攤主用刀背打擊造成面部骨折,腦體受損。如該案進入刑事訴訟程序,秦某的兒子屬于哪類訴訟參與人?考試大-全國最大教育類網站(www.Examda。com)
A.被害人
B.證人
C.見證人
D.既是被害人,又是證人www.Examda.CoM考試就到考試大
【正確答案】 B
【答案解析】 《刑事訴訟法》第48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本題中,秦某的兒子目睹了案件的全部過程,其已經8歲,雖然年幼,但是不是無法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因此可以作為證人,選項B是正確的,當選。被害人是指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權益遭受犯罪行為直接侵害的人。本題中秦某兒子的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權益都沒有遭受犯罪行為的直接侵害,因此不是被害人,D項的說法錯誤。本題正確答案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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