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過程中,被告人趙某指出,公訴人的書記員李某曾在偵查階段擔任鑒定人,并據(jù)此要求李某回避。對于趙某的回避申請,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法庭應以不屬于法定回避情形為由當庭駁回來源:考試大
B.法庭應以符合法庭回避情形為由當庭做出回避決定
C.李某應否回避需提交法院院長決定
D.李某應否回避需提交檢察院檢察長決定考試大-全國最大教育類網(wǎng)站(www.Examda。com)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quán)要求他們回避:(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guān)系的;(三)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 代理人的;(四)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guān)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本題符合法定的回避情形,A項錯誤。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條規(guī)定:“當事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對出庭的檢察人員、書記員提出回避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指派該檢察人員出庭的人民檢 察院,由該院檢察長或者檢察委員會決定。”因此D項正確,BC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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