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業與乙企業簽訂買賣合同,約定乙企業應于8月30日前交貨,貨到7日內甲企業付款。同年8月10日,甲企業被法院依法宣告破產。對該合同的處理,下列選項哪一個是正確的?
A.由清算組決定解除還是繼續履行來源:考試大的美女編輯們
B.由甲企業自主決定解除還是繼續履行
C.由債權人會議決定解除還是繼續履行考試大-全國最大教育類網站(www.Examda。com)
D.不得繼續履行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破產法》第18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管理人對破產申請受理前成立而債務人和對方當事人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有權決定解除或者繼續履行,并通知對方當事人。管理人自破產申請受理之日起二個月內未通知對方當事人,或者自收到對方當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未答復的,視為解除合同。管理人決定繼續履行合同的,對方當事人應當履行;但是,對方當事人有權要求管理人提供擔保。管理人不提供擔保的,視為解除合同。由此,對破產人在破產宣告前訂立但是未履行或者未履行完畢的合同,管理人有權決定解除或者繼續履行,而清算組、甲企業本身、債權人會議都無權決定,故本題無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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