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短裙挺进太深了h女友,国产亚洲精品久久777777,亚洲成色www久久网站夜月,日韩人妻无码精品一区二区三区

您現在的位置:233網校>法考>客觀題卷一>卷一模擬題

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卷二》考前模擬試題及答案解析

來源:233網校 2013年8月8日
  71 關于罪刑法定原則,下列哪些選項是 正確的?
  A. 罪刑法定原則不允許對刑法進行類推 解釋,但是允許進行擴大解釋
  B. 如果舊法認為是犯罪,新法不認為是犯罪,或雖然認為是犯罪,但新法比舊法判得更 輕,此時允許使用事后法審理舊案,這并不違反罪刑法定原則
  C. 罪刑法定原則要求定罪量刑必須以行 為時的法律為準,絕不能以審判時的法律為準
  D. 對于實踐中組織男性賣淫的行為無法 可依,有人建議將組織賣淫罪擴大為組織男性賣淫,因為組織男性賣淫與組織女性賣淫具有 同樣的社會危害性。這是類推解釋,是違反了罪刑法定原則
  參考答案:A,B 系統解析:罪刑法定原則的經典表述是,“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刑法》第3條明文規定了罪刑法定原則。 罪刑法定原則的具體要求如下:(I)規定犯罪及其法 律后果的法律必須是立法機關制定的成文的法律, 行政規章不得規定刑罰.習慣法不得作為刑法的淵源,判例也不應作為刑法的淵源。(2)禁止不利于行 為人的事后法(禁止溯及既往)。(3)禁止不利于行 為人的類推解釋。(4)禁止絕對的不定期刑與絕對的不定期刑。(5)刑法的處罰范圍與處罰程度必須 具有合理性:只能將值得科處刑罰的行為規定為犯 罪,禁止將輕微危害行為當作犯罪處理;處罰程度必須適應現階段一般人的價值觀念。(6)對犯罪及其 法律后果的規定必須明確:對犯罪構成的規定必須明確;對法律后果的規定必須明確。(7)禁止不均衡 的、殘虐的刑罰。故C項錯誤。 本題中D選項中組織賣淫罪的對象本來包括男 性賣淫,不是類推解釋,沒有違反罪刑法定原則。
  72 衛生防疫站對王某經營的餐館進行衛生檢查,發現廚師在操作間未戴帽子,備用餐具有油膩及小飛蟲,當場制作了檢查筆錄。兩天后對王某處以200元罰款。王某不服向法院起訴,衛生防疫站向法院提供了檢查筆錄。下列說法錯誤的有:
  A. 檢查筆錄應至少有2名執法人員的簽名
  B. 檢查筆錄應加蓋衛生防疫站的公章
  C. 檢查筆錄必須有當事人的簽名
  D. 法院對檢查筆錄進行審查時,制作筆錄的執法人員必須出庭
  參考答案:B,C,D 系統解析:題中現場制作的檢查筆錄,即《行政訴訟法》中證據種類之一“現場筆錄”。《行政訴訟證據規定》第l5條規定:“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第(七)項的規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現場筆錄,應當載明時間、地點和事件等內容,并由執法人員和當事人簽名。當事人拒絕簽名或者不能簽名的,應當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現場的,可由其他人簽名。法律、法規和規章對現場筆錄的制作形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由此可以判斷BC項錯誤。根據《行政處罰法》第37條第1款的規定:“行政機關在調查或者進行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并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證件。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應當如實回答詢問,并協助調查或者檢查,不得阻撓。詢問或者檢查應當制作筆錄。”故A項正確。《行政訴訟證據規定》第4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要求相關行政執法人員作為證人出庭作證:(一)對現場筆錄的合法性或者真實性有異議的;(二)對扣押財產的品種或者數量有異議的;(三)對檢驗的物品取樣或者保管有異議的;(四)對行政執法人員的身份的合法性有異議的;(五)需要出庭作證的其他情形。”故制作筆錄的執法人員出庭是有前提條件的,即原告對筆錄的合法性或真實性有異議,而D項表述絕對化,錯誤。
  73 李某購買中巴車從事個體客運,但未辦理稅務登記,且一直未繳納稅款。某縣國稅局要求李某限期繳納稅款1500元并決定罰款1000元。后因李某逾期未繳納稅款和罰款,該國稅局將李某的中巴車扣押,李某不服。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有:
  A. 對繳納稅款和罰款的決定,李某應當先申請復議,再提起訴訟
  B. 李某對上述三行為不服申請復議,應向某縣國稅局的上一級國稅局申請
  C. 對扣押行為不服,李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D. 該國稅局扣押李某中巴車的措施,可以交由縣交通局采取
  參考答案:A,D 系統解析: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88條的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 人同稅務機關在納稅上發生爭議時,必須先依照稅 務機關的納稅決定繳納或者解繳稅款及滯納金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行 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當 事人對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強制執行措施或者稅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因此對繳納稅款的決定需要復議前置,而罰款決定、扣押行為不需要復議前置,故A項錯誤,C項正確。根據《行政復議法》第l2條第2款的規定,對國 稅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故B項正確。 根據《稅收征收管彈法》第41條的規定,稅收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的權力,不得由法定的稅務機關以外的單位和個人行使。因此,國稅局扣押李某 中巴車的措施,不可以交由縣交通局采取。故D項錯誤。
  74 村民甲帶領乙、丙等人,與水泥廠協商污染賠償問題。因對提出的賠償方案不滿,甲、乙、丙等人阻止生產。將工人王某打傷。公安局接該廠廠長舉報,經調查后決定對甲拘留l5日、乙拘留5日,對其他人未作處罰。甲向法院 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受理。下列哪些人員不能成為本案的第三人?
  A. 乙
  B. 丙
  C. 王某
  D. 水泥廠廠長
  參考答案:B,D 系統解析:本案情形可以適用《行政訴訟法解釋》第21條第l款,“行政機關的同一具體行政行為涉及兩個以上利害關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關系人對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起訴訟,人 民法院應當通知沒有起訴的其他利害關系人作為第 三人參加訴訟”。乙作為共同違法行為人進而成了 被處罰的相對人,與行政處罰之間有密切的關系,在甲提起的行政訴訟中不能被追加為共同原告,而只能作第三人,所以A選項不當選。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97條的規定,在行政處罰案件中,被侵害人不服處罰決定有權提起行政訴訟,如果未提起訴訟, 被侵害人可以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故C選項不應 選。B選項里的丙雖然參與了違法活動,但是沒有 被處罰,所以,他與行政處罰之間的利害關系不夠緊密,而該廠廠長不是作為受害人出現的,所以,只能是工廠作為第三人,該廠廠長不可。依題意,BD項當選。
  75 以下關于行政法規制定程序的說法 中,正確的有:
  A. 國務院有關部門報送的行政法規立項 申請,應當說明立法項目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依據的方針政策和擬確立的主要制度
  B. 起草部門將行政法規送審稿報送國務院審查時,應當一并報送行政法規送審稿的說明和有關材料
  C. 行政法規送審稿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切身利益的,國務院法制機構應 當舉行聽證會,聽取有關機關、組織和公民的意見
  D. 行政法規的解釋與行政法規具有同等 效力
  參考答案:A,B,D 系統解析:《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第7條第2款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報送的行政法規立項申請,應當說明立法項目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依據的方針政策和擬確立的主要制 度。”所以A項正確。該條例第l6條規定:“起草部門將行政法規送審稿報送國務院審查時,應當一并報送行政法規送審稿的說明和有關材料。”B選項正 確。該條例第22條規定:“行政法規送審稿直接涉 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切身利益的,國務院法 制機構可以舉行聽證會,聽取有關機關、組織和公民的意見。”C項中表述為“應當”是錯誤的,不選。D選項的依據為第31條第3款:“行政法規的解釋與行政法規具有同等效力。”故本題正確選項是ABD。
  76 甲販運私鹽,駕車路過某檢查站時,被工商執法部門攔住檢查。檢查人員乙正登車檢查時,甲突然發動汽車奪路而逃。乙抓住汽車
  車門的把手不放,甲為擺脫乙,在疾駛時突然急剎車,導致乙頭部著地身亡。甲對乙死亡的心理態度不屬于下列哪些選項?
  A. 直接故意
  B. 間接故意
  C. 過于自信的過失
  D. 疏忽大意的過失
  參考答案:A,C,D 系統解析:根據《刑法》第14 條的規定,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希望這種結果發生的是直接故意,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是間接故意。根據該法第15條的規定,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以致發生危害結果的是疏忽大意的過失,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危害結果的是過于自信的過失。應當注意區分疏忽大意的過失、過于自信的過陜、意外事件的不同。疏忽大意是應當預見,意外事件是無法預見。過于自信時,必須是行為人不想讓結果發生。
  在本題中,甲在疾駛時突然急剎車,能否預見到危害結果可能發生?顯然可以。因此首先可以排除疏忽大意的過失。他對危害結果是否是追求的?由于題目講得很清楚,他是“為了擺脫乙”,甲不可能追求乙的死亡,所以可以排除直接故意。那么他是過于自信的過失還是間接故意?本題關鍵在于此,行為人甲明知自己的行為有可能導致被害人乙出現死亡的結果,仍然采陬不法措施,在意志因素上既不是直接故意的“追求死亡”,也不是過于自信過失中的“早知如此就不如此”,所以應當認定為放任,故甲對乙死亡的心理態度屬于間接故意。
  77 張某因被李某打成輕傷而到法院提起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被告人李某因意外事故不幸去世,受理該案的人民 法院該如伺處理?
  A. 裁定終止審理,并告知自訴人張某對附帶民事部分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B. 裁定終止審理,并根據已查明的案件事實,由李某的遺產繼承人對張某負賠償責任, 對附帶民事部分一并處理
  C. 如果根據已查明的案件事實和認定的 證據材料,能證明李某打傷張某純屬正當防衛,李某無罪的,應當判決李某無罪
  D. 只是裁定終止審理,對附帶民事部分不審理
  參考答案:B,C 系統解析: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5條和《刑事訴訟法解釋》第241條的相關規定,被 告人死亡的,應當裁定終止審理;對于根據已查明的案件事實和認定的證據材料,能夠確認被告人無罪的,應當判決宣告被告人無罪,因此,C項正確。另 人民法院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應一并處理,故A、D項錯誤。根據《刑事訴訟法解釋》第l43條的規定,附帶民事訴訟中依法負有賠償責任的人包括了案件審結前已死亡被告人的遺產繼承人,故B項正確。
  78 某市人民檢察院在偵查該市教育局主管招生工作的陶某受賄案的過程中,除發現陶某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賄賂外,還發現陶某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和非法向外國人出售、贈送珍貴文物罪。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A. 公安機關在24小時以內將逮捕陶某的原因和羈押處所通知陶某的家屬或所在單位
  B. 應當承擔其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且差額巨大的證明責任是人民檢察院
  C. 在偵查中,受聘請的辯護律師要求與在押的陶某會見時,應當在48小時以內安排會見
  D. 著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對于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并附有證據的,人民法院應決定開庭審判
  參考答案:B,C,D 系統解析:修訂后的《刑事訴訟法》第91條規定:“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逮捕后,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故A項錯誤。
  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是刑事訴訟法上唯一由被告人舉證的罪名。但本題并不要求證明該財產的來路,而是要求證明該財產或支出明顯超過陶某的合法收入。證明超過合法收入的責任仍由人民檢察院承擔。所以B項正確。
  2012年修訂后的《刑事訴訟法》第37條規定:“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咨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辯護律師同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通信,適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故C項正確。
  2012年修訂后的《刑事訴訟法》第181條規定:“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后,對于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故D項正確。故BCD項當選。
  79 下列有關行政強制執行和強制執行措施不正確的是:
  A. 行政機關對相對人作出處罰或者滯納金超過60日,經催告當事人仍不履行的,作出處罰決定行政機關可以強制執行
  B. 劃撥存款、匯款應當由作出處罰或者滯納金的行政機關決定,并書面通知金融機構。金融機構接到行政機關作出劃撥存款、匯款的決定后,應當立即劃撥
  C. 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決定的,沒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廷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90 Et內,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D. 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前,應當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不用另外制作催告書,打電話通知即可
  參考答案:A,B,C,D 系統解析:依l據《行政強制法》第46條第l款的規定:“行政機關依照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實施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超過三十日,經催告當事人仍不履行的,具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可以強制執行。”因此,A項布誤。
  依據《行政強制法》第47條的規定:“劃撥存款、匯款應當由法律規定的行政機關決定,并書面通知金融機構。金融機構接到行政機關依法作出劃撥存款、匯款的決定后,應當立即劃撥。法律規定以外的行政機關或者組織要求劃撥當事人存款、匯款的,金融機構應當拒絕。”因此不是所有的行政機關都有劃撥存款、匯款的權利。B項有誤。
  根據《行政強制法》第53條的規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決定的,沒有行政強制捌行權的行政機關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依照本章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90日和3個月是有區別的,考生要注意。因此c項有誤。
  根據《行政強制法》第54條的規定:“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前,應當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書送達十日后當事人仍未障行義務的,行政機關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對象是不動產的,向不動產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因此在申請強制執行之前,應當向當事人制作催告書,給當事人提前執行的時間。因此,D項有誤。
  80 甲的女兒2011年參加高考,沒有達到某大學錄取線。甲委托該高校所在市的教委副主任乙向該大學主管招生的副校長丙打招呼,甲還交付給乙2萬元現金,其中1萬元用于酬謝乙,另l萬元請乙轉交給丙。乙向丙打了招呼,并將l萬元轉交給丙。丙收下1萬元,并答 應盡量幫忙,但仍然沒有錄取甲的女兒。1個月后,丙的妻子丁知道此事后,對丙說:“你沒有幫人家辦事,不能收這1萬元,還是退給人家吧。”丙同意后,丁將l萬元退給甲。關于本案,下列哪些說法是錯誤的?
  A. 乙的行為成立不當得利與介紹賄賂罪
  B. 丙沒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所以不成立受賄罪
  C. 丙在未能為他人牟取利益之后退還了財物,所以不成立受賄罪
  D. 丁將1萬元賄賂退給甲而不移交司法機關,構成幫助毀滅證據罪
  參考答案:A,B,C,D 系統解析:【答案及解析】ABCD。在本題中,乙以教委副主任的身份向管理對象單位——某大學主管招生的副校長要求安排招收某個學生,這是乙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自己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來為他人謀取不在當利益。應該認定為受賄罪(斡旋受賄),而不是不當得利或介紹賄賂罪行為。乙幫助甲交付丙賄賂款的行為,構成行賄罪共犯,應與其受賄罪并罰。因此,A項錯誤。 丙接受了乙提供的財物,并且答應為其辦事,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承諾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的情況,屬于《刑法》第385條的規定,應該認定為受賄罪。雖然后來丙沒有為他人謀取利益,并且退還了財物,但是,并不影響受賄罪的既遂。因為受賄罪中的“為他人謀取利益”并不要求真正為他人謀取到利益,行為人只要進行了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就構成受賄罪,利益是否現實得到則在所不問。所以乙和丙的行為都構成受賄罪。丙將1萬元退給甲的行為不能構成犯罪中止,更不能使其犯罪行為非犯罪化,因為受賄犯罪已經既遂。但可以在量刑上予以考慮。因此,BC項錯誤。丁沒有參與丙的受賄行為,其要求丙退還財物的行為,并沒有對作為犯罪組成之物的賄賂款進行任何形式的毀滅,她也沒有故意毀壞證據的故意。不能認定成立幫助毀滅證據罪。因此,D項錯誤。

  相關推薦:2013年司法考試卷二模考試題(含答案解析)

  更多試題:司法考試卷一真題解析 卷二真題解析 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真題解析匯總

相關閱讀
主站蜘蛛池模板: 分宜县| 仁布县| 前郭尔| 开阳县| 广宗县| 名山县| 淮北市| 安化县| 潼关县| 光泽县| 济源市| 赣州市| 怀仁县| 祁门县| 司法| 灵石县| 河东区| 肃北| 夏河县| 陕西省| 巧家县| 科技| 囊谦县| 岳池县| 随州市| 莲花县| 伊金霍洛旗| 泰安市| 丰镇市| 庆元县| 汉沽区| 宜黄县| 鹤庆县| 西峡县| 阿鲁科尔沁旗| 专栏| 利津县| 会泽县| 龙岩市| 隆昌县| 高邮市|
登錄

新用戶注冊領取課程禮包

立即注冊
掃一掃,立即下載
意見反饋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