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下列屬于行政法淵源的有:
A. 貴州省政府第188號令
B.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C. 公安部的會議紀要
D. 盾東市政府關于征收機場建設費的通知
參考答案:A,B 系統(tǒng)解析:行政法的淵源包括憲法、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地方性法規(guī)、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地方政府規(guī)章等。此外,我國與外國政府簽訂的條約、協(xié)定,國家機關的法律解釋,國家行政機關與執(zhí)政黨、社會組織聯(lián)合發(fā)布的文件中有時也載有某些行政法規(guī)范,它們也應認為是行政法的淵源。A項表述屬于政府規(guī)章,B項表述是司法解釋,均為行政法的淵源。A、B項正確。C項表述只是行政機關的內部文件,D項表述的是一般規(guī)范性文件,均不是行政法的淵源。C、D項錯誤。
72 關于詐騙罪,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A. 甲以生活窘迫為名,與乙立下借款合同,騙借乙的財物后揮霍一空而不予償還,甲的行為構成合同詐騙罪
B. 甲為找錢買毒品吸食向乙謊稱生意上周轉不開急需借款10萬元,為顯示自己有償還能力還將一個偽造的30萬元定期存單給乙看,聲稱存款1個月到期后立即取款歸還借款。甲從乙處拿到10萬元后全部用來購買毒品吸食,甲構成金融憑證詐騙罪
C. 甲以虛構的X公司名義與Y公司簽訂購買鍋爐合同,并使用偽造的x公司空頭轉賬支票做擔保,Y公司依合同交付價值7萬元鍋爐一臺,甲以4萬元轉賣他人攜款“蒸發(fā)”,甲的行為構成合同詐騙罪
D. 甲冒用E公司的名義,與F公司簽訂購買沖床的合同,并使用E公司已經清戶的空頭支票支付購沖床款,騙取F公司車床一臺,價值14萬元,甲的行為構成票據詐騙罪
參考答案:C,D 系統(tǒng)解析:“根據《刑法》第224條的規(guī)定,合同詐騙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的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由此可知A項是詐騙罪。B僅僅利用假存單使人誤信有償還能力騙人錢財,仍屬詐騙罪。C項雖然使用偽造票據的做擔保,但并非使用票據的支付、結算功能,不屬于按照票據的用途使用,所以仍是合同詐騙罪。D項則利用票據支付功能騙取他人財物,同時也觸犯合同詐騙,屬于法條競合,適用重法,定票據詐騙罪。故CD項當選。
73 派出所所長陳某在“追逃”專項斗爭中,為得到表彰,在網上通緝了7名僅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并且已受過治安處罰的人員。雖然陳某通知本派出所人員不要“抓獲”這7名人員,但仍有5名人員被外地公安機關“抓獲”后關押。關于陳某行為的性質,下列哪些 說法是錯誤的?
A. 陳某的行為構成濫用職權罪
B. 陳某的行為構成玩忽職守罪
C. 陳某的行為構成非法拘禁罨.
D. 陳某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
參考答案:B,C,D 系統(tǒng)解析:【答案及解析】 BCD。本題考查濫用職權罪與相關犯罪的區(qū)別。濫用職權罪(《刑法》第397條),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就本題而言,派出所所長陳某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地行使了本人職務范圍內的權力,對僅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且已受過治安處罰的人員在網上進行通緝,造成5名被通緝人員被外地公安機關“抓獲”后關押,給他們的身心造成了巨大損害,因而構成濫用職權罪。陳某雖然通知本派出所人員不要“抓獲”被通緝的7名人員,但并未防止危害結果的發(fā)生,且陳某對這一結果應當是明知的。因此陳某對本派出所人員的通知并不影響其構成濫用職權罪。故選項A正確。玩忽職守罪的主觀方面是過失,而陳某顯然具有故意,因而選項B錯誤。陳某的通緝行為不構成非法拘禁,因為那5人的被抓不是他指示的,也不是他希望的結果,選項C錯誤。選項B的玩忽職守罪只能以消極的不作為方式構成。BCD為應選項。
74 關于受賄罪及與相關犯罪的認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A. 張三找到建委主任甲,希望甲能在某工程的招投標事項上提供便利,并送給甲5萬元好處費。甲答應幫忙,但后因事沒辦成,甲及時將5萬元上交。甲不是受賄
B. 李四找到稅務局長乙,希望乙能在稅收方面給予照顧,并留給乙2萬元。乙對于李四的請求搪塞了一下,在李四走后,立即將2萬元上交。乙不是受賄
C. 王某是工商所長丙的妻子,王某多次以通過丙的職務行為為他人謀取利益之名,欺詐對方,騙取財物,對王某應以詐騙罪論處
D. 趙某是某市稅務稽查人員,其發(fā)現(xiàn)一個體飯店老板秦某有偷漏稅的行為,即乘機向秦某索取1萬元,以便私了,并表示如不愿私了,等待秦某的將是數萬元的重罰,秦某被迫交出1 萬元了事。趙某構成敲詐勒索罪
參考答案:B,C 系統(tǒng)解析:國家工作人員收受請托人財物后,及時退還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賄。但是,要正確理解這句話的含義:如果國家工作人員基于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意思收受財物后,因事兒沒辦成而上交或者退還的,仍是受賄。只有雖然收了錢,但是沒有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意思,同時及時將財物上交或者退還的,因主觀上沒有受賄故意,所以不是受賄。故A項錯,B項對。
C項,由于行為人根本沒有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意思,屬于詐騙的一種方式,構成詐騙罪,正確。
D項,考察索賄和敲詐勒索的區(qū)別。關鍵區(qū)別在于:對方有求于國家工作人員的事項,需要和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有關聯(lián)。如果沒有任何關系,則可以構成敲詐勒索罪,否則,是索賄。D項屬于索賄。
75 某村村民吳某因家里人口多,住房緊張,向鄉(xiāng)政府提出建房申請。經鄉(xiāng)人民政府土地員劉某批準后,即開始劃線動工。周圍左鄰申某與右鄰崔某發(fā)現(xiàn)吳某占用了自己使用多年的宅基地,即同吳某交涉。吳某申辯說建房是按批準文件劃線動工,不同意改變施工計劃。據此請回答:經過復議后,誰有可能作為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A. 如果維持原決定,申某有權提起行政訴訟
B. 如果維持原決定,崔某有權提起行政訴訟
C. 如果改變原決定,吳某有權提起行政訴訟
D. 如果改變原決定,土地管理員劉某有權提起行政訴訟
參考答案:A,B,C 系統(tǒng)解析:【答案及解析】 ABC。與具體行政行為、被訴的行政復議決定有法律上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鄉(xiāng)政府其復議機關對吳某建房申請的處理,將直接影響左鄰申某與右鄰崔某的宅基地使用權,他們與鄉(xiāng)政府的批準吳某建房的行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關系,故有權提起行政訴訟,AB項正確。如果復議改變原決定,吳某作為鄉(xiāng)政府批準建房行為的相對人,與改變的復議決定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故選項C正確。劉某的行為是代表鄉(xiāng)政府的,并無獨立的主體資格,劉某無原告資格,因此D項錯誤。
76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規(guī)定,下列所述哪些情形中的罪犯可以適用暫予外執(zhí)行?
A. 甲因故意傷害罪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l5年,在執(zhí)行刑罰的過程中,甲突犯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yī)
B. 乙因盜竊罪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判決前發(fā)現(xiàn)乙正在哺乳自己不滿1周歲的兒子
C. 丙因走私罪被人民法院判處3個月的拘役,在執(zhí)行刑罰的過程中,丙兩次企圖自殺,導致重傷
D. 丁因貪污罪被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在執(zhí)行刑罰的過程中,突發(fā)腦溢血導致全身癱瘓,如果對丁適用監(jiān)外執(zhí)行,不致危害社會
參考答案:A,B 系統(tǒng)解析:修訂后的《刑事訴訟法》第254條規(guī)定:“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yī)的;(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不致危害社會的。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guī)劃情形的,可以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對適用保外就醫(y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yī)。對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yī)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yī)院診斷并開具證明文件。在交付執(zhí)行前,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由交付執(zhí)行的人民法院決定;在交付執(zhí)行后,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由監(jiān)獄或者者守所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jiān)獄管理機關或者設區(qū)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故AB項正確,CD項錯誤。
77 復議機關審查具體行政行為時,如果發(fā)現(xiàn)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規(guī)章或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與法律、法規(guī)或者其他規(guī)章和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相抵觸的,應如何處理?
A. 如果復議機關有權處理的,在其職權范圍內依法予以撤銷或者改變
B. 復議機關無權處理的,應當在7日內轉送有權處理的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C. 復議機關有權處理的,應在30日內依法處理
D. 在處理期問,復議機關不停止對本案的審理
參考答案:A,B,C 系統(tǒng)解析:依據《行政復議法》第27條的規(guī)定:“行政復議機關在對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時,認為其依據不合法,本機關有權處理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依法處理;無權處理的,應當在七日內按照法定程序轉送有權處理的國家機關依法處理。處理期間,中止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審查。”D項表述錯誤,依題意,A、B、C項當選。
78 被告人岳某被甲省K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貪污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第一審判決作出后,上訴、抗訴期限內沒有提出上訴、抗訴,關于本案,下述哪些說法是錯誤的?
A. 甲省K市中級人民法院應在上訴、抗訴期滿后報請甲省高級人民法院復核,如果同意判處岳某死刑緩期執(zhí)行,應該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B. 甲省高級人民法院由審判員3人組成合議庭對該案進行復核后,認為原判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遂依法查清事實后對原判進行了改判
C. 甲省高級人民法院由審判員5人組成合庭對該案進行復核后,認為原判量刑過重,遂依法進行了改判
D. 甲省高級人民法院由審判員3人組成合議庭對該案進行復核后,認為原判量刑過輕,遂依法改判死刑立即執(zhí)行,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參考答案:A,C,D 系統(tǒng)解析:《刑事訴訟法解釋》第345條規(guī)定:“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執(zhí)行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未上訴、人民檢察院未抗訴的,應當報請高級人民法院核準。高級人民法院復核死刑緩期執(zhí)行案件,應當訊問被告人。”故A項錯誤。
《刑事訴訟法解釋》第349條規(guī)定:“高級人民法院復核死刑緩期執(zhí)行案件,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赴理:(一)原判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訴訟程序合法的,應當裁定核準;(二)原判認定的某一具體事實或者引用的法律條款等存在瑕疵,但判處被告人死刑緩期執(zhí)行并無不當的,可以在糾正后作出核準的判決、裁定;(三)原判認定事實正確,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過重的,應當改判;(四)原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可以裁定不予核準,并撤銷原判,發(fā)回聿新審判,或者依法改判;(五)復核期間出現(xiàn)新的影響定罪量刑的事實、證據的,可以裁定不予核準,并撤銷原判,發(fā)回重新審判,或者依照本解釋第二百二十條規(guī)定審理后依法改判;(六)原審違反法定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應當裁定不予核準,并撤銷原判,發(fā)回重新審判。高級人民法院復核死刑緩期執(zhí)行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故B項正確,D項錯誤。一修訂后的《刑事訴訟怯》第238條規(guī)定:“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死刑案件,高級人民法院復核死刑緩期執(zhí)行的案件,應當由審判員三人組成合議庭進行。”故C項錯誤。故本題ACD當選。
79 甲以乙侵占其財物為名向某基層人民 法院提起自訴,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但法院向甲送達調解書時,甲發(fā)現(xiàn)調解書中的內容已經和先前協(xié)議大不一樣,甲可選擇哪些處理方式?
A. 接受調解書,然后提出上訴
B. 接受調解書,然后重新起訴
C. 拒絕在送達回執(zhí)上簽字
D. 要求法院判決
參考答案:C,D 系統(tǒng)解析:依據《刑事訴訟法解釋》第271條第l款的規(guī)定,人民法院審理自訴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根據自愿、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xié)議的,應當制作刑事調解書,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署名,并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沒有達成協(xié)議,或者調解書簽收前當事人反悔的,應當及時作出判決。接受調解書,就意味著承認調解的內容,不能再上訴或起訴。因此,A、B兩項錯誤,而C項“拒絕在 送達回執(zhí)上簽字”、D項“要求法院判決”,都是正確的做法。
80 某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甲借到某國探親的機會滯留不歸。隨后甲受雇于該國的一個專門收集有關中國軍事情捌的間諜組織,隨后受該組織的指派潛回中國,找到其在某軍區(qū)參謀部工作的戰(zhàn)友乙,以2萬美元的價格從乙手中購買了5份軍事機密材料。對甲的行為處理錯誤的有:
A. 以叛逃罪論處
B. 以叛逃罪和間諜罪論處
C. 以間諜罪論處
D. 以非法獲取軍事秘密罪論處
參考答案:A,B,D 系統(tǒng)解析:本題考查間諜罪與相關犯罪的區(qū)分。首先,甲不構成叛逃罪,根據修正后的《刑法》第109條的規(guī)控,叛逃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叛逃境外或在境外叛逃的行為。而本題中甲是借到某國探親的機會在境外叛逃,而不是在履行公務期間,因而不構成叛逃罪。故選項A、B錯誤。
其次,甲接受某國一個收集中國軍事情報的間諜組織指派潛回中國收買軍事情報的行為構成間諜罪。間諜罪(《刑法》第110條),是指參加間諜組織或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爪的任務,或者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顯然,甲受雇于某國間諜組織并受其指派潛回中國購買軍事情報的行為,是完全符合間諜罪的犯罪構成的。
再次,如果行為人參加了間諜組織或者接受了間諜組織任務以后,又實施了刺探、收買、竊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情報或進行其他破壞活動的行為,又觸犯其他罪名的,根據通悅,這種情況按間諜罪一罪處理,因為參加間諜組織的目的就是為了實施其他犯罪活動。因此對甲的行為應適用間諜罪定罪處罰,而不能實行并罰。上述情形屬于刑法理論上的吸收犯,參加間諜組織的目的就是為了實施各種其他犯罪活動,接受間諜組織任務以后自然要實施任務(原因行為和結果行為的障連),吸收犯的處斷原則就是從一重罪處斷。
就本題而言,甲的行為觸犯的兩個罪名——間諜罪和為境外收買國家秘密情報罪(《刑法》第111 條)。甲接受間諜組織的任務而構成間諜罪的基本法定刑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而為境外收買國家秘密情報罪的基本法定刑為情節(jié)特別嚴重時,才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而本罪甲的行為若以為境外收買國家秘密情報罪論處,尚不能構成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情形。因而對甲的行為應適用間諜罪定罪處罰。
最后,選項D中非法獲取軍事秘密罪(《刑法》第431條)屬于《刑法》分則1第10章懲治軍人違反職責罪中的個罪,只有軍人才能構成,而本題中甲不是軍人身份。因而,選項D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