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因做生意急需用錢而向朋友張某借錢,為了順利拿到借款,李某借用了同學王某所開公司的合同專用章,以該公司的名義與張某簽訂借款協議并拿到借款100萬元。借款到期后,張某多次索要仍得不到清償。于是張某向法院起訴,請求拿回借款和利息,關于本案適格被告的確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應將李某和王某公司列為共同被告
B.應將李某列為被告,王某公司列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C.只能將王某公司列為被告人
D.只能將李某列為被告人
甲為便利公交公司的員工,甲在駕駛公交車的過程中因不慎撞到路邊欄桿致使坐在后排座位的乙受到嚴重損傷,現乙欲就其受到傷害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損害賠償。關于本案的適格被告,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可以任意選擇便利公交公司或者甲作為被告
B.應當以便利公交公司作為被告
C.應當以甲作為被告
D.應當以便利公司與甲作為共同被告
某化工廠的污水一直偷偷排放在蓄水池中,甲公司在對蓄水池周圍土地進行改造的過程中因施工不當而使蓄水池被破壞,導致蓄水池的污水流到附近農田中,造成多戶村民農田受損。村民欲就此提起訴訟,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
A.若村民僅起訴化工廠,則以化工廠為單獨被告
B.若村民僅起訴甲公司,則以甲公司為單獨被告
C.若村民僅起訴甲公司,則應以被告不適格為由不予受理
D.若村民分別起訴化工廠和甲公司,則以化工廠和甲公司為共同被告
參考解析:侵權案件的當事人確定。本題考查環境侵權訴訟的當事人確定。 《侵權責任法》第68條規定:“因第三人的過錯污染環境造成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污染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污染者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本案中,第三人甲公司的過錯污染環境造成村民損害,村民可以請求污染者化工廠或者第三人甲公司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環境侵權責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條規定:“被侵權人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分別或者同時起訴污染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因此,ABD正確,不當選;C選項錯誤,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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