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判決宣告前的數罪并罰:第69條:死刑、無期,吸收原則; 附加刑,相加原則;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限制加重原則:在數刑的總和刑期以下,最高刑期以上,決定執行的刑罰。
?。ǘ?nbsp;刑罰執行中發現“漏罪”的并罰:第70條:死刑、無期,吸收原則;附加刑,相加原則;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先并后減:先按限制加重原則并,后減原判決已經執行的刑期。
?。ㄈ?nbsp;刑罰執行中犯“新罪”的并罰:第71條:死刑、無期,吸收原則;附加刑,相加原則;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先減后并:先減原判決已經執行的刑期,將原判決剩余的刑期與新罪判決的刑期按限制加重原則并罰。
二、貌似數罪但不實行數罪井罰的情況:
?。ㄒ唬?nbsp;實質一罪(一行為,一罪):
1、繼續犯
2、想象競合犯
3、結果加重犯
?。ǘ?nbsp;法定的一罪(數行為法定為一罪):
1、慣犯 來源:考試大
2、結合犯
?。ㄈ?nbsp;處斷的一罪(數行為犯數罪按一罪處理):
1、連續犯
2、牽連犯
3、吸收犯
?。ㄋ模?nbsp;法條競合犯(一行為觸犯數法條)——實際的一罪。
三、法有特別規定的依照規定:
?。ㄒ唬?nbsp;法律上把一個犯罪作為另一個犯罪處罰情節的情況。這種情況不要數罪并罰:
1、綁架并殺害人質,綁架罪一罪處罰; 來源:www.examda.com
2、拐賣婦女又奸淫被拐賣的婦女的,拐賣婦女一罪處罰:
3、拐賣婦女又強迫、引誘、容留被拐賣的婦女賣淫的。拐賣婦女一罪處罰。強迫、引誘、容留被拐賣的婦女賣淫作為拐賣婦女的一個加重情況;
4、組織賣淫又有強迫、引誘、容留婦女賣淫的犯罪,以組織賣淫一罪處罰;
5、 以強奸的手段迫使賣淫的;這種情況之下既有強迫賣淫的罪行又有強奸的罪行,但是依法只以強迫賣淫罪處罰,強奸作為適用重刑的依據。這個也有人用牽連犯的理論來解釋。認為強奸是強迫賣淫的手段。
6、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又非法拘禁被組織者的;
7、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使用暴力抗拒緝查的;
8、走私,制造、販賣、運輸毒品時,武裝掩護的;或者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以走私、制造,販賣、運輸毒品罪一罪處罰,理論上一般解釋為牽連犯。
?。ǘ?nbsp;法定從一罪處罰,不適用數罪并罰的情況
1、盜竊信用卡并冒用他人信用卡,以盜竊罪論處。理論上一般解釋為,犯盜竊罪和信用詐騙罪,屬于吸收犯。但也有認為是牽連犯的。
2、偽造貨幣又出售、運輸偽造的貨幣的,以偽造貨幣罪從重處罰。一般解釋為吸收犯,也有解釋為牽連犯的。
3、私拆、毀棄郵件從中竊取財物的,以盜竊罪一罪從重處罰。一般解釋為牽連犯。
4、因受賄而徇私枉法或者枉法裁判的,犯受賄罪和徇私枉法罪或者枉法裁判罪,擇一重罪處罰。解釋為牽連犯。
5、為走私而騙購外匯的,為騙購外匯而偽造有關公文的,如果實行了走私罪的,以走私罪一罪處罰。如果尚未實行走私行為的,以騙購外匯罪一罪處罰。解釋為牽連犯。
6、根據司法解釋,使用破壞的手段盜竊數額較大財物,又毀壞大量財物的,以盜竊罪一罪從重處罰。解釋為想象競合犯。
7、犯搶奪、竊取國有檔案罪,同時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解釋為想象競合犯。
8、犯擅自出賣、轉讓國有檔案罪同時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解釋為想象競合犯。
9、行為人購買假幣后使用,構成犯罪的,以購買假幣罪定罪,從重處罰。
四、法定的轉化罪不是數罪,不實行數罪并罰:
1、非法拘禁他人故意暴力毆打致被拘禁人造成重傷、死亡的,以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論處。
2、刑訊逼供致人傷殘、死亡的,以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論處。
3、虐待被監管人造成重傷、死亡的,以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論處。
4、聚眾斗毆造成重傷、死亡的,以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論處。
5、非法組織賣血、強迫賣血致人重傷的,以故意傷害罪論處。
6、在盜竊、詐騙、搶奪過程中使用暴力、威脅轉化為搶劫罪的。
7、攜帶兇器搶奪的,以搶劫罪論處(是否屬于轉化罪尚未定論)。
對上述情況,從自然的眼光、生活的眼光來看似乎是數罪或者就是數罪,但在法律上不能實行數罪并罰。過去很多同志對數罪并罰問題,覺得學得很好,但是一做題就做錯。其原因是我們太懂一罪一罰、數罪并罰,而沒有注意到數罪法律偏偏不讓并罰的情況。而考試的時候偏偏不考一般情況??继厥馇闆r,所以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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