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三分之一的女性,曾經遭遇過家暴。
日前,意大利警方向媒體通報,2018年意大利全年共有142名女性慘遭殺害,其中119名受害者死于家庭暴力。相當于約每3天就有1名女性死于家暴。
不僅國外,在我國,家暴事件也數見不鮮,屢現報端,觸痛人們的神經。
2015年,全國婦聯發布統計,顯示我國有24.7%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家暴受害人平均遭受35次家暴后,才選擇報警。
2016年,同樣來自全國婦聯的數據表示,在我國,每7.4秒就有女性被家暴。
2017年,據公安部微博統計,在我國2.7億個家庭,有30%已婚婦女遭受家暴,每年有15.7萬女性自殺,其中60%是因為家庭暴力。
11月25日,是聯合國確立的“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今年,一位知名美妝博主當天自曝曾于一年內遭遇五次家暴,第四次在電梯里被活活拖拽,第五次面部受到嚴重踐踏。
“我被家暴了,過去的半年我仿佛活在噩夢里。”
“每次被打,臉上一個星期才會好。”
正是她深深愛著的男人,用一次次的拳打腳踢,回報她所有深情與信任。
曾經聽過他多少甜言蜜語,現在她的身心就有多么滿目瘡痍。
/ 02 /面對家暴,應該如何保護自己?
家庭暴力,離我們從來都不遠。
但令人痛心的是,許多家暴的受害者,不敢反抗,不敢發聲。
殊不知,對暴力最大的縱容,就是沉默。
所以,施暴者才會肆無忌憚,氣焰囂張。
“你去告我吧,你也告不贏。”
一再地忍耐與退步,只會讓傷害更加變本加厲。
因此,女生們,面對家暴,請不要再忍氣吞聲,視而不見!
當不幸遭遇家暴時,可以用這些方法保護自己:
1、遠離廚房,避免施暴者使用銳器。同時靠近門窗,向鄰居及路人呼救求助。并注意保護頭、臉、腹等重要部位不受嚴重侵害。有機會的,將施暴者反鎖在門外,等待救助。
2、及時報警,反映情況。第一時間撥打110,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根據我國《反家庭暴力法》明確規定,公安機關接到家暴報案后應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鑒定傷情。
3、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反家庭暴力法》建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時,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保護范圍可以包括申請人及其近親屬,法院會在72小時內作出裁定,并由公安機關及居委會、村委會等機構協助執行。
/ 03 /哪些證據,可以證明家暴行為?
“你去告我吧,你也沒有證據。”
事實真的如此嗎?
請相信,法律永遠也不會成為惡魔的保護傘。
當下,法院認定家暴行為的證據主要有以下幾類:
1、公安機關的接警或出警記錄;
2、家暴現場的物證;
3、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和治療憑據,如病歷、醫療費的收據、傷情鑒定書等;
4、被對方毆打后,受害者保留的相關照片或者視頻錄像資料;
5、施暴者的保證書、懺悔書、承諾書;
6、相關的證人證言等。
當遭遇家暴時,受害者可以收集這些證據,勇敢地向法院起訴,積極地使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女生們,請放棄幻想,面對現實。
對惡人的寬容、忍讓、逃避并不能換來良心發現,卻只會一再地滋生出更多的邪惡。
生命與自由都屬于自己,你值得更好的明天!
面對家暴,零容忍!面對渣男,勇敢再見!
【相關法條】
《反家暴法》第2條 |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
《反家暴法》第13條 |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 |
《反家暴法》第20條 | 人民法院審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據公安機關出警記錄、告誡書、傷情鑒定意見等證據,認定家庭暴力事實。 |
《反家暴法》第33條 | 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 | 詳見《反家暴法》第23~32條。 |
首次備考,基礎薄弱,想要提前準備?2020年法考已經啟程,猛戳此處加入,備考快人一步>>>
無論世界怎樣喧囂,只希望你可以不被打擾。我們為你準備了免費題庫,靜下來,再堅持一會兒,成功的花兒很快就要綻放了>>>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