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做2-3年司法考試(律考)真題:
(1)范圍:從近5年來司法考試(律考)的真題中選擇。
(2)目的:基本了解司法考試特點及考查方式,了解哪些重點學科、哪些是重點內容,最重要的是尋求司法考試的感覺。
(3)方式:有法律基礎的考生應該親自動手做,即使沒有法律基礎的考生至少應該仔細閱讀。
(4)注意:真題應結合其答案(尤其是依據、解析)來做或讀。 來源:www.examda.com
2、通讀教材并輔以適量的同步測試題:
(1)教材的選擇,由于《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從2003年起司法考試不再有指定用書(詳見司法部官方網站:中國普法網)。目前有二種比較規范的教材都符合考試要求并值得推薦:一種是基礎型,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司法考試輔導用書”(共三冊),其優點是對基本概念、基本理論的介紹比較詳細,但美中不足之處是面面俱到、重點不是很突出,考生如果基礎比較差,復習時間又比較寬裕的,可選擇此“輔導用書”;另一種是應試型,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指南針”系列叢書--《司法考試講師講義》(原《司法考試教程》)共十冊,其由曾參加命題、多年從事司法考試研究和在一線司法考試輔導的專家、教授親自編寫的,其特點是:應試性強(將重點、難點以及考試中經常會涉及到的內容講得十分透徹)、重點突出(特別是該書中采用“三星標志”:一星為注意點,二星為次重點,三星為重點,重要程序依次遞增),對不考查的知識點不寫,對考試重點特別是難點、疑點深入闡述。如果考生略具法律基礎,且復習時間不是很充裕的話,可以選擇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司法考試講師講義》。 來源:www.examda.com
(2)作好筆記:便于以后復習時合理分配精力,根據掌握程度不同分別標以不同記號如“三星”表示已理解并掌握,“二星”表示已理解但沒掌握的,“一星”則是尚未理解與掌握的。
(3)做同步測試題:通讀教材后做同步測試題的目的是,檢驗學習效果,及時調整學習方法,便于進一步理解和掌握這些知識點的運用,并帶著問題進入下一階段學習。
3、精讀法條:
(1)范圍:司法考試主管部門建議考生閱讀的一萬多條法規中,從司法考試命題的規律分析:其中的50%基本不考,30%偶爾考,20%是經常考的(卻占了考試的85%以上),那么考生在復習時對其中的50%可以不看,30%有時間去閱讀一下,對20%法條必須多花時間予以精讀。
(2)方法:所謂精讀法條而非閱讀,指的是精讀時應帶著以下問題:①讀法條“題眼”在哪里(即關鍵詞);②該法條的考點以及會有怎樣的運用;③與相關法條的聯系與區別。當然精讀時帶著這三個問題肯定是有難度的,需要一定的經驗及分析能力,那么可借助比較權威的重點法條分析的輔導書,如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司法考試法條串講》,這樣就會事半功倍。
4、強化案例訓練:歷年司法考試中前三卷有60%以上以小案例形式出現的,卷四都是大案例且歷年得分率非常低,所以有“得案例者得天下”之說。
在案例題的解答訓練時應注意:
(1)案例的選擇:①涉及部門法:民法、合同法、民訴、刑法、刑訴、行政法、商法;②與歷年考試案例具有較高的仿真性(如所設問題是考察多個法律制度的相互交叉運用并能體現立法和司法實踐中的熱點內容)。
(2)規范解題步驟:①對該題所涉法律關系做一下簡單圖表;②理清解題思路;③寫出答案;④核對參考答案,并尋找法律依據。來源:www.examda.com
5、回爐復習,注意對各學科體系的把握:
(1)原因:其一,司法考試考查的理論性增強,2003年司法考試明顯加強了對法律問題的理論深度考察,這就需要考生在熟悉法條的基礎上與掌握法律條文背后所蘊涵的法理。從一定程度上來說,增加了考試的難度,但是這與我國對法律職業者整體素質提高的時代要求是一致的。其二,司法考試中知識疊加型題目增多,同一部門法中不同的法律制度和不同部門法的相關知識點疊加在一起考查,無疑也是增加了難度。
(2)注意:①回爐復習時應注意知識點縱向(同學科)、橫向(不同學科)之間的聯系和區別,如三大訴訟法(民訴、刑訴、行政訴訟)之比較,以期對教材、法條的理解得到升華;②利用好司法考試大綱:大綱中章、節、目比較清楚,有利于搭建清晰的學科框架,加深對各學科的宏觀掌握,也有利于對具體知識點的理解與記憶。
6、做3-5套模擬題沖刺:來源:www.examda.com
(1)真題測試:從近5年考試真題中選取1-2套做為模擬測試,因為“真題”所提供的出題樣式的示范性和命題質量非一般模擬題可以比擬,其科學性和臨場感遠超一般的模擬題,最具實戰性,也最有利于測試出考生的真實水平
(2)適應考試氣氛,鍛煉做題速度:前三卷中,每卷100道題在三小時內作完,即1.8分鐘處理一個小案例,注意1小時做1道題與1.8分鐘做一道題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
(3)通過做題可以查漏補缺,明確下一步的復習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