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代理人死亡,代理行為有效情形——認定不利
2、民事行為以外原因取得的物權——征文承孳時定建拾合
3、業主共同決定事項——管事委聘他籌建
4、農村土地對外承包條件——組員未包,四荒招賣,三二同意,鄉府批準。
5、地役權消滅的特殊原因——棄除權失實
6、確定最高額抵押債權——2屆查扣,產銷不發。
7、不安抗辯權的現實危險——他詐移逃惡
8、著作權合理使用情形——公館報時講評,演畫教學譯文。
9、承擔民事責任的著作權侵權行為——出版署付改編,他竊自播發。
10、依法定程序由農村集體成員決定事項——補變外調他
11、專利法不予保護對象——智診反現種子
12、不視為侵犯專利權的行為——驗過已許
二、商法
(一)公司法
1、有限公司絕對記載事項——代東他所稱構資范本
2、股份公司絕對記載事項——范本所稱董監方,代解清股利告發他
3、股東會職權——改變清他債,并解決方針;損利預增減,董監報審分。
4、2/3表決事項——增減改變并分解
5、國有獨資公司須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決定事項——增減分解并債
6、要求收購股份——五年期滿,轉會并立。
7、設立股份公司條件——本章所稱行事人
8、回購股份例外——獎勵合并,減少異議。
?。ǘ┖匣锲髽I法
1、合伙人一致同意事項——新協讓,范保管不知地名。
2、協議退伙——違反約定,難于同意。
3、當然退伙——資能強撤,破關吊死。(后6字為有限合伙人當然退伙)
4、除名退伙——故行當重定
5、有限合伙人不視為執行合伙事務行為——兩訴三會,退入保理。
?。ㄈ┖蠣I企業法:合營董事一致通過事項——增減修止并分解
?。ㄋ模┢飘a法
1、破產可撤銷行為——轉交前棄保
2、共益債務——報損理當履行
3、破產費用——分管變行訴
4、無效的欺詐破產行為——轉匿承構
(五)保險法
1、保險人解除合同條件——瞞齡謊通行
2、須保監會批準的保險合同變更事項——他并改范本所稱股分
?。┖I谭?nbsp;
1、船舶優先權——救傷報務權
2、承運人免責事由——潛他雇人包裝,天府罷戰停火。
三、民事訴訟法
1、確有困難不能出庭的證人——動體位,抗他途。
2、無須證明的事實——公眾自認定裁判
3、舉證責任倒置法定情形——專懸污物貢(共)品醫險
4、法院主動調查收集的證據——終止追回利益
5、不能單獨定案的依據——利智點出對
6、不能調解的民事案件——特督破公認
7、法院不確認的調解協議——國會外當禁
8、先予執行范圍——勞御(育)醫停排賢(險)婿(恤)行贍養
9、訴訟中止情形——他能抗審終死
10、不適用簡易程序案件——不破監督,特告落多重。
11、判決書簡化情形——不同,認作私密。
12、應當先行調解的糾紛——鄰家伙計(繼)交勞工小宅
13、再審抗訴情形——漏新法,缺席剝收回質,變代管懲(程)貪偽。
14、執行中止情形——他示議終死
15、執行終結情形——撤法權,終困死。
四、仲裁法
1、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理由——瞞造私權議程
2、不予執行仲裁裁決情形——錯認私權議程
3、涉外仲裁裁決撤銷和不予執行情形——不知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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