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某將鄰居李某和李某的父親打傷,李某以張某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院受理該案時,李某的父親也向法院起訴,對張某提出索賠請求。法院受理了李某父親的起訴,在征得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決定將上述兩案并案審理。在本案中,李某的父親居于什么訴訟地位?
A.必要共同訴訟的共同原告來源:考試大的美女編輯們
B.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C.普通共同訴訟的共同原告
D.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正確答案】 C來源:www.examda.com
【答案解析】 本題中可以通過兩種方式來確定答案。第一,張某對李某及其父親的人身侵害不是同一個訴訟標的,雖然侵權主體都是一樣的,但是被害人是不同的,實際上客體是兩個行為,因此訴訟標的屬于同一種類,只能是普通的共同訴訟;第二,題干中已經明確“法院在征得當事人的同意的情況下決定將上述兩案合并審理”,因此一定是普通共同訴訟,因為必要的共同訴訟不需要經過當事人同意合并審理,法院就可以自行合并審理。因此本題正確答案是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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