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中的舉證期限是如何確定的
A.可以由當事人協商一致,并經人民法院認可
B.可以由原告指定
C.可以由被告指定
D.如果當事人協商一致,不必經人民法院認可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民事訴訟證據若干規定第三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的同時向當事人送達舉證通知書。舉證通知書應當載明舉證責任的分配原則與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調查取證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據案件情況指定的舉證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證據的法律后果。 舉證期限可以由當事人協商一致,并經人民法院認可。由人民法院指定舉證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當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的次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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