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法院起訴,要求判決乙返還借款本金2萬元。在案件審理中,借款事實得以認定,同時,法院還查明乙逾期履行還款義務近一年,法院遂根據銀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判決乙還甲借款本金2萬元,利息520元。關于法院對該案判決的評論,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該判決符合法律規定,實事求是,全面保護了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B.該判決不符合法律規定,違反了民事訴訟的處分原則
C.該判決不符合法律規定,違反了民事訴訟的辯論原則
D.該判決不符合法律規定,違反了民事訴訟的平等原則
【正確答案】 B來源:考試大
【答案解析】 《民事訴訟法》第13條規定,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即,人民法院只能就當事人請求裁判的事項進行裁判,對于當事人沒有請求的事項,不能作出裁判,這是司法被動性、當事人處分權的體現。本題中,法院就當事人未提出的事項——利息問題進行裁判,實際上是違反了民事訴訟的處分原則,正確答案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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