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對乙提起的返還借款的訴訟,就乙向甲借款事實的證明,根據民事訴訟理論,下列哪一選項屬于直接證據?
A.甲向法院提交的乙向其借款時出具的借據的復印件來源:考試大
B.甲向法院提交的其向乙的銀行卡轉款的銀行憑條
C.甲的朋友丙向法院提供的曾聽甲說乙要向甲借錢的證詞
D.甲的同事丁向法院提供的曾見到甲交給過乙錢的證詞本文來源:考試大網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直接證據是指能夠單獨、直接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A項中“借據的復印件”,雖然其證明力比原件的證明力小一些,但是其能單獨、直接證明借款事實,因此屬于直接證據。B項中的“銀行卡轉款憑條”、C項中的“曾經聽說的證人證言”、D項中的“曾見到甲交給過乙錢的證詞”都不足以證明乙向甲借錢的事實,因此不是直接證據,而屬于間接證據,故本題的正確答案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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