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際三法的考試特點
從過去的律考到現(xiàn)在的司法考試,國際三法一直是考試必考內容之一(國際公法有的年份不考),研究近四年的考試真題,會發(fā)現(xiàn)司法考試三國法的命題有如下特點:
1.國際經濟法考試分值最大,難度也較大,但重點突出,集中在國際貿易法部分。比如,2004年司法考試國際經濟法共14道題,其中國際貿易法13道題,國際投資法只有1道題;2003年國際經濟法共16道題,國際貿易法占15道,國際投資法1道題;2002年的情況與2004年一樣,這三年國際金融法與國際稅法一題未出。只是在2000年國際稅法出過一道題。因此,復習重點很明確。
另外,近兩年國際經濟法出題有新的特點,即加大了對國際貿易管理法的考查,主要表現(xiàn)為我國《對外貿易法》和WTO相關知識點考題增多,如2000年這部分沒有考題,2002年考了3道題,2003年增加至6道題,2004年又考了6道題。這是一個很大的變化,考生復習時應予以重視。
2.國際私法分值位居第二,但其顯著特點是試題難度最小,復習量也最小,且重點極為突出。主要考點集中于三塊:一是總論部分的為數(shù)不多的一些基礎知識點(自然人和法人的住所、國籍、沖突規(guī)范、準據(jù)法)和五大制度(識別、反致、外國法查明、公共秩序保留和法律規(guī)避),二是分論部分的七種涉外民商事法律關系(當事人的行為能力、法律行為與時效、物權、債權、商事關系、家庭關系、繼承關系)的法律適用問題,但2004年司法考試國際私法總論的地位略有下降,只考了兩道題。三是程序部分(國際民事訴訟和國際商事仲裁)每年約出2道題。
3.國際公法分值最少,考點極為分散,幾乎章章有題,重點不突出。因此復習難度比較大。
4.國際公法和國際經濟法涉及到的法條很少,而國際私法中法條特別是我國的相關規(guī)定則比較重要。
5.命題特點上,首先三國法的試題近三年都集中于卷一的客觀題,卷四的主觀題中沒有三國法的試題;其次,小案例型選擇題占有相當份量,典型的如2002年國際公法部分10道題,9道題為小案例題;國際私法分論關于我國法條的考查也常采用案例方式。而國際經濟法部分則經常將貿易術語、國際海運與保險以及信用證支付等知識點結合起來出小案例題。這種題考查考生對多個知識點的綜合應用能力,因此有一定難度。
二、如何有效地復習三國法
1.五階段復習法在三國法復習中的具體運用
(1)“理論提高”-----重在熟悉真題
該階段主要適用于幾大理論要求較高的部門法,如民法、刑法、訴訟法等。在較早期的復習中可重點攻克上述幾大部門法,三國法在這個階段最佳工作是看真題,熟悉考試方式和考點,建立對三國法考題的感性認識。試題要盡量多看幾遍。為節(jié)省時間和提高效率,可在復習主干課程勞累之時,作為調劑做此工作。
(2)“系統(tǒng)強化”-----重在“摘”知識點
五月份考試大綱公布后,進入系統(tǒng)強化階段,通讀司考教材,將三國法重點提煉出來是本階段的主要任務。三國法各有特色,提煉方法各有不同。國際公法由于考點分散且量大,適宜在看書同時作筆記,讀一章,總結一章,用精練的關鍵詞來概括大段的知識點,“將書讀薄”方能提高后期復習速度。這種做法看似費時費力,實則在總體時間上頗為經濟。例如,復習到國際公法上的公海航行制度,有一知識點是掛旗規(guī)則,一段話可簡單總結為“要掛旗、只能掛一面旗、掛多面旗或隨便變旗視為無國籍船,各國均可管”,這樣既利于記憶又便于后面復習。
國際私法則主要將本文前述所提到的重要知識點理解弄清,“去粗留精”,將大量無用的內容清理出視線之外,只留下有考試價值的知識點。例如,第一章“國際私法概述”講了很多內容(共11頁),但實際上能成為考點的,主要就一個國際私法的調整對象,即什么是涉外民商法律關系?如何判斷涉外?這個知識點其實只記一個法條(《民法通則意見》第178條第1款)就可以了,其他內容大多只是幫助初學者了解國際私法這門學科是干什么的,考試一般是不會考的,復習時完全可以不看的,經過這樣的過濾后,大量的無用信息在第二階段就無需再去理會,這樣就會節(jié)約大量時間和精力,復習效率會大大提高,信心自然也會大大增加。
國際經濟法份量較重,通讀教材十分必要,尤其是國際貿易法(國經第一章可以不看)。但重在理解,理清知識體系,因為考題大多側重靈活運用。可以說,這個階段就是要為下階段的“突擊記憶”打下“理解”的基礎。
(3)“應試串講”----重在“用”和“記”
司考常常要求綜合運用所“記”住的多個相關知識點(或法條)去能解決實際法律問題(案例)。因此,本階段重要的任務是學會靈活運用前一階段所掌握的知識點,這個階段最好是復習一單元的知識點(應很快),做一單元的同步練習,隨時檢驗復習效果。一個“單元”可大可小,小的可以是一章,大的可以是一門,如國際公法。“學而不會用”的問題要在做小案例分析得到解決。
(4)“模考沖刺”---- 重在“精確化”和“查漏補缺”
國際法的試題大多比較簡單,一般不需要過多分析司考,因此,如何提高作題速度為同一試卷的其他試題節(jié)約時間,并提高“命中精度”,是一個在本階段需要通過全真模考進行檢驗的問題。同時做模考題也能對國際法知識點復習起到查漏補缺的作用。
(5)“考前突破”----合理押題
在考前的十來天,往往是考生最為焦灼的時刻。此時在研究歷年考題的基礎上對當年可能要考的重要知識點進行預測,并消除自己對這些知識點中存在的一切疑問和不確定,將非常有助于考試前穩(wěn)定心態(tài),提高考(Q吧)試質量。
2.資料運用
首先,關于教材,對于初次參考考生,早期要盡量把教材通讀一遍(當然,如果在各種司考輔導班由老師經過系統(tǒng)串講也可不看),因為盡管國際私法和國際經濟法考點非常突出,但考試經常會考邊邊角角的小知識點,如果不通讀教材,難免遺漏;對教材已比較熟悉的考生可以直接對教材進行濃縮總結。
其次,關于真題,在整個復習過程中,除了在首輪復習前要先看近幾年真題外,在整個復習過程中也要經常翻看歷年真題,以不斷調整自己的復習思路和走向,免走彎路。還有一個不錯的利用真題的方法,就是復習一個單元之前先把該單元的歷年考題集中看一下,很可能會得出意想不到的啟發(fā)。例如復習國際經濟法的貿易術語前,先把近幾年凡是有關貿易術語的題過濾一遍,基本上就知道該如何復習貿易術語了。
再次,關于模擬題,前期多做同步練習題,及時進行同步自測練習,后期則要多做全真摸考題,進行綜合訓練,同時熟悉考試強度和節(jié)奏。另外作題要有針對性,主要針對自己不懂或不擅長的知識點進行練習鞏固,已完全掌握的知識點就不必浪費時間了。再有,善作題者懂得利用一道題來帶動多個相關知識點的復習,而不是單純搞題海戰(zhàn)術。
最后,關于法條,除了國際私法要多注意背法條外,國際經濟法需要看的法條很少,主要是《對外貿易法》、《反傾銷條例》、《反補貼條例》、《保障措施條例》和《海商法》的部分法條,國際公法無需看法條,內容都在教材上。我國沒有專門的國際私法法典,國際私法的法條分散在各有關法律文件中,如民法通則第140-150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78-195條;《海商法》第268-276條;《票據(jù)法》第95-102條;《民用航空法》第184-190條;1998年《收養(yǎng)法》第21條;《繼承法》第36條、《民事訴訟法》第237-269條、《民訴法意見》第302-320條等。這些規(guī)定在考試時一般通過兩種方式來考,一是直接將法條原文直接編成考(Q吧)題,二是通過小案例的方式考法條。因此記憶和運用需要兼?zhèn)洹?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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