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則。基本原則包含普遍選舉、平等選舉、直接選舉與間接選舉、秘密選舉四個方面。首先是選舉的普遍性,在我國,凡是年滿 18 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都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這體現了我國公民享有選舉權的廣泛程度。在這里,我們要注意法律規定的不能享有選舉權的兩種情形:一種是不能行使選舉權利的精神病患者,另一種是因嚴重刑事犯罪被羈押,正在受偵查起訴審判的人,經檢察院或法院決定,在被羈押期間停止行使,這里的被羈押,是指被刑事拘留或逮捕。
其次,選舉的平等性。選舉的平等性包含兩個方面:一方面是投票機會的平等,也就是說每個選民在一次選舉中只能在一個地方行使一次投票權。另一方面是投票結果的平等,在我國,由于我國特殊的國情,選舉權的平等側重于實質上的平等,所以造成民族間形式不平等,城市與農村間的形式不平等。 www.Examda.CoM考試就到考試大
第三,直接選舉與間接選舉并用,在我國,鄉級、縣級人大代表通過選民直接選舉產生,任期 5 年。地級(設區的市)以上人大代表由下一級人大選舉產生,任期 5 年。
最后,秘密選舉原則,包括秘密投票和自由投票。
二、選舉程序,我國的選舉制度采用直接選舉與間接選舉相結合的原則,在這里,我們將這兩種選舉方式加以對比來加深記憶:
直接選舉 |
間接選舉 | |
主持選舉的組織 |
鄉、縣級選舉委員會 |
本級人大常委會 |
選區劃分 |
按居住狀況、單位來劃分選區,每選區選 1-3 名代表 |
不存在劃分選區的問題 |
選民登記 |
需要登記選民 |
不需要登記 |
提出代表候選人 |
選民 10 人以上、政黨、人民團體有權提出代表候選人 |
代表 10 人以上、政黨、人民團體有權提出代表候選人 |
投票 |
匿名投票、投票自由 |
匿名投票、投票自由 |
當選 |
選區全體選民的過半數參加投票,獲得參加投票的選民過半數的選票;另行選舉:得票數不得少于選票的三分之一。 |
獲得全體代表過半數的選票。 |
確定選舉結果有效 |
選舉委員會來確定 |
人大主席團來確定 |
在以上表格里,主持選舉的組織與當選條件是考點之所在,希望考生予以關注。
三、人大代表的職權與代表資格終止。
1 、人大代表享有兩項特權:一是言論免責權,規定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第 29 條。二是非經法定程序不受羈押、刑事審判權,規定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第 30 條:縣級以上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非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許可,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非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許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審判。如果因為是現行犯被拘留,執行拘留的機關應當立即向該級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對縣級以上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如果采取法律規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應當經該級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許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如果被逮捕、受刑事審判、或者被采取法律規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執行機關、應當立即報告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 考試大論壇
2、 暫停職務。規定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第 40 條規定:
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暫時停止執行代表職務:
(一)、因刑事案件被羈押正在受偵查、起訴、審判的;
(二)、被依法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而沒有附加剝奪政治權利,正在服刑的;
前款所列情形在代表任期內消失后,恢復其執行代表職務,但代表資格終止者除外。
3 、代表資格終止。《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第 41 條規定了代表資格終止的情形:
(一)、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遷出或者調離本行政區域的;
(二)、辭職被接受的;
(三)、未經批準兩次不出席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
(四)、被罷免的; 來源:考試大的美女編輯們
(五)、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
(六)、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
這里第(二)項和第(四)項是考點,依據法律規定,辭職被接受的,間接選舉產生的人大代表,應當向選舉他的人大常委會提出辭職,直接選舉的,鄉級人大代表應當向鄉級人大提出辭職,縣級人大代表應當向縣級人大常委會提出辭職。被罷免的,依據誰選舉誰罷免的原則,直接選舉的,由原選區選民罷免,間接選舉的由下一級人大或人大常委會來罷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第 42 條還規定了人大代表資格終止的公告,縣級以上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資格的終止,由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予以公告。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資格的終止,由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予以公告。這里要注意沒有人大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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