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9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魯人考函[2009]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09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科目設置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分助理社會工作師和社會工作師兩個級別。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2科。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3科。
二、成績管理
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考生,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考生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后,獲得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
三、考試時間
2009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定于2009年6月13、14日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6月13日
14:00—16:00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6月14日
9:00—11:00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14:00—16:00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14:00—16:30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用專用答題卡)
四、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二)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三)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四)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五)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二)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三)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四)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五)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六)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本專業工作實踐證明。
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本科應屆畢業生,在報名時應提交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
五、報名方式
2009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現場確認、交費的方式進行。
網上報名時間:2009年3月18日—4月1日。
現場確認、交費時間:3月26日—4月2日(雙休日除外)。
現場確認地點:濟南社會工作協會(濟南市市中區英雄山路18號,濟南革命烈士陵園內赤霞山莊東100米),聯系電話:82030628。
報考人員可直接登陸濟南人事編制信息網(網址:www.jnrs.gov.cn)進行網上報名,報名程序如下:
1.報考人員按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報考信息;將本人照片信息輸入微機,按要求進行整理,并上傳照片。
2.下載《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一份個人保留,一份存報名確認點。
3.向所在單位提交本人報名表、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有關證件,由單位初審并簽字加蓋單位公章。
4.考生或單位主管部門攜帶報名表及有關證件到現場確認地點辦理審查、確認、交費手續。
5.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現場確認、交費后,可于2009年3月26日—4月3日登陸報名網站,查詢報名資格網上確認結果。逾期不辦理現場確認、交費手續的,視作放棄。
6.考生可通過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證號(兩者缺一不可)直接在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上(網址:www.rsks.sdrs.gov.cn)下載準考證,下載時間為考試前一周。
審核和確認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單位蓋章后的《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5.單位統一出具的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六、收費標準
考試收費暫按魯價費發〔2004〕56號文件規定,《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社會工作實務(初級)》、《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每人每科62元;《社會工作實務(中級)》每人每科68元。
七、有關事項及要求
1.《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四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2.考生應考時,須攜帶2B鉛筆、橡皮、鋼筆或簽字筆(黑色),不得攜帶計算器。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3.民政部組織專家編寫了全國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大綱和考試指導教材,由中國社會出版社印制發行。為方便考生,市民政局可代為訂購教材,如有需要,考生可于現場確認時交費預訂。
4.報考人員填寫報名信息的姓名、身份證號必須與身份證相符。考生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責任自負。
5.處于禁考期的各類人事考試嚴重違紀人員不得報考。
各單位要嚴格報名條件,認真審核報考資格和有關證件,嚴格履行簽字蓋章手續,嚴防條件不符、偽造證件、禁考期內、冒名頂替人員報考,嚴防關鍵信息錯誤。對查出的偽造證件一律收繳。對提供假學歷、假證明、虛假材料進行報名及考試期間有作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即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原人事部3號令)嚴重違紀條款處理。考試大收集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