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人考發[2009]6號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09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的通知》(人社廳發[2008]75號)精神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9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80號)要求,現就我省實施2009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6月13日14:00-16:00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6月14日9:00-11:00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14:00-16:00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14:00-16:30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全省考試地點統一設在西安。
二、報名時間及條件
報名時間為2009年3月2日至3月23日(假日除外)。
報名條件按照原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1號)的有關規定執行(附件一)。
三、報名辦法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要求,職業資格考試考生報名信息必須通過網絡進行傳遞。考生可于2月27日至3月23日登陸陜西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link.233.com/18835),在網上填寫并下載打印《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名表》。
西安地區的省、市及部屬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中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由單位統一組織,新考生需經西安市民政局對《社會工作者從事社會工作年限證明表》(附件二)審核后,到省人事考試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號,聯系電話:87447652、87440575、87440576、87440577、87440578)辦理現場報名確認手續;各市、區的新考生需經所在市、區民政部門審核從事社會工作年限后,到所在市、區人事考試機構辦理現場報名確認手續。老考生可直接到省、市、區人事考試機構辦理現場報名確認手續。
現場報名確認時,新老考生根據所報相應級別的要求,須提供報名材料如下:
1、新考生須提供報名材料
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名表》1份;
②、《社會工作者從事社會工作年限證明表》1份;
③、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⑤、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⑥、本人近期同版半身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
2、老考生須提供報名材料
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名表》1份;
②、本人近期同版半身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
組織報名時,要嚴格掌握報考條件,認真做好資格審查工作。
四、收費標準
社會工作者考試收費標準,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陜價行函[2008]55號)批準的每人每科55元收取。
五、有關事項說明
1、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分為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和高級社會工作師三個級別。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評價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時間、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通過考試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聘任相應級別專業技術職務。
2、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2科,考生須一次通過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3科,考生可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后,獲得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
3、《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為主觀題(時間2.5小時),在專用答題卡上做答,采用計算機網絡閱卷。其余4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做答。
4、考生應考時須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不得攜帶計算器。考場備有草稿紙,考后收回。
5、考生于考前10日內登陸陜西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中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六、教材與培訓
為便于考生學習,民政部組織專家編寫了全國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大綱和考試指導教材,由中國社會出版社印制發行(中國社會出版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二龍路甲33號新龍大廈310室;郵政編碼:100032;聯系人:王琦、張燕;電話:010-66063358、66062375、66064059)。
考前培訓工作由省民政干部培訓中心負責,與報名工作同時進行。相關培訓信息可登陸陜西省民政公眾信息網通知公告欄查詢(網址:http://www.saxmz.gov.cn/)。省民政干部培訓中心地址:西安市環城西路北段53號;聯系電話:88644819、13002930560、13892818908;聯系人:李成林、高錦法。考試大收集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