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五:兒童社會工作的概念
1.定義:兒童社會丁作是把兒童作為工作和服務的對象,以兒童權利為價值理念,以兒童發展的科學知識和社會工作實務理論為依據,運用社會工作專業方法,結合所在社會的環境資源,為促進兒童的健康成長和保護兒童免遭傷害而開展的專業服務活動。
2.層面:微觀(個案輔導工作);中觀(小組工作);宏觀(調查研究、宣傳倡導)。
3.類型。
(1)支持性兒童福利服務:提供個別化咨詢輔導,提供休閑娛樂服務,為準媽媽提供咨詢以及協助辦理新生兒戶籍登記服務;服務目的是支持父母履行教養職責。
(2)補充性兒童福利服務:連接資源,提供經濟補助,托育服務。提供資訊和技能培訓服務:服務的目的是通過彌補親職能力不足。改善父母親職狀況。
(3)替代性兒童福利服務:家庭收養、家庭寄養和機構養育或教養;服務目的是通過替代兒童的父母履行親職職責,使兒童回歸家庭環境,健康成長。
(4)兒童保護服務:傷害預防服務(對有傷害風險兒童及家庭進行介入,逐步減少直至消除風險的過程);傷害的應對服務(為受到傷害的兒童提供家庭外安置服務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