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信息:
全國2010年社會工作者考試報名時間匯總 預測試題、模擬試題,一網打盡>> 第五章婚姻家庭
¨一、婚姻家庭關系:
¨結婚條件、家庭關系、離婚條件、救助措施、婚姻登記
¨二、財產繼承:
采集者退散 ¨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產處理
¨三、收養關系:
¨成立;解除
本文來源:考試大網 一、婚姻家庭
結婚的法定條件
第一,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
第二、必須達到法定年齡。22、20;25,23;24
第三、必須符合一夫一妻制
采集者退散 結婚的禁止條件
第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同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禁止結婚(嚴重精神病)
www.Examda.CoM考試就到考試大 調解是訴訟離婚的必要程序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采集者退散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特別規定:現役軍人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女方在懷孕和分娩一年內或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權利救助:
本文來源:考試大網 ¨1、共同財產分割原則:照顧女方及子女原則及照顧無過錯方原則。
來源:www.examda.com ¨2、共同擁有住房的處理原則:雙方均可承租的,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照顧女方、照顧殘疾或生活困難一方,照顧無過錯一方;對住房所有權或承租權歸一方所有,離婚后一方無房可住的,法院可調節或判決其暫時居住,期限一般不超過二年,暫住期間交納與租金等額的作用費及其他必要費用。
¨3、農村婦女土地承包經營權處理:離婚后,女方不離開原村的,承包待遇不變。
來源:www.examda.com ¨4、離婚時生活困難的一方經濟幫助:另一方有給予幫助的責任
¨5、子女撫養
二、收養(14、10、30、40)
本文來源:考試大網 ¨自愿。雙方自愿,收養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還應征得被收養人同意
¨夫妻共同收養
¨夫妻共同送養。
考試大論壇 ¨收養只限一名
¨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年齡差要超過40周歲以上。
¨父母優先原則。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養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優先撫養權
¨收養關系解除效力:
來源:考試大 ¨收養關系解除后,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近親屬之間權利義務消除。未成年人與生父母及親親屬之間關系自動恢復。成年子女與生父母及近親屬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否恢復協商決定。
考試大論壇 ¨生父母或其他送養人要求解除收養關系的,養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或其他送養人適當補償。
¨經養父母撫養長大的成年子女,對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養父母應當給予生活費。養子女成年后虐待、遺棄養父母的,養父母可以要求養子女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
來源:考試大 三、繼承
¨法定繼承與遺囑繼承
¨死后個人合法財產
采集者退散 ¨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按人頭均分原則
來源:考試大的美女編輯們
¨遺囑的無效:第一,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第二,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第三,偽造的遺囑無效。第四,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第五,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第六,遺囑人以遺囑不屬于自己財產的,遺囑的這部分內容無效。因為遺囑處分的財產范圍,限于遺囑人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
來源:考試大的美女編輯們
¨遺產處理:
¨先遺囑扶養協議,后遺囑或遺贈,再法定繼承
¨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應對是否接受遺產作出較為明確的意思表示。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放棄的表示,到期未表示的,視為放棄。法定繼承人則視為接受
來源:www.examda.com ¨先還債后繼承原則。超出遺產實際價值的債務和稅款不受法律保護
¨照顧胎兒和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繼承人原則。
¨發揮遺產效用原則
考試大-全國最大教育類網站(www.Examda。com) ¨無人繼承的遺產歸國家或集體所有(死者生前是集體的有制組織成員的)考試大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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