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優撫安置社會工作
優撫安置社會工作服務對象的需要與問題
1、優撫醫院服務對象
包括傷病殘軍人、帶病回鄉復員退伍軍人、患嚴重精神病的復原退伍軍人
基本需要:治療康復、基本生存、家庭生活、社會交往、社會尊重
主要問題:生活適應、心理障礙、生活保障、家庭婚姻障礙、社會隔離
2、光榮院服務對象
包括老年、殘疾或未滿16周歲的烈士遺屬等孤老優撫對象
基本需要:婚姻家庭、健康維護、社會參與、社會尊重
主要問題:心理失衡、社會地位下降、社會隔離、老年慢性病增加與生活質量受損、老化問題
3、復原退伍軍人
包括復員軍人、退伍軍人
基本需要:就業權益保障、社會再適應的心理調適
主要問題:就業難、隱形失業、延遲上崗
4、軍休所的服務對象
包括抗日戰爭時期入伍的營職以下;解放戰爭時期入伍團職以下;建國后入伍的師職以下;軍隊退休士官和退休志愿兵
基本需要:軍隊情結、社會尊重、健康維護、多元養老、社會參與
主要問題:角色失調、心理失衡、行為失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