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我國勞動就業和勞動關系法規與政策,本章分值占比9-13分。本章內容較多,考點分布較廣,在往年考試中所占分值比例較大,值得特別關注,需要考生認真復習。
考點:集體協商的原則和內容
1、集體協商的原則
(1)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有關規定;
(2)相互尊重,平等協商;
(3)誠實守信,公平合作;
(4)兼顧雙方合法權益;
(5)不得采取過激行為。
2、集體協商的內容
集體協商雙方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與衛生、補充保險和福利等多項或某項內容進行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
2023年經典考題
1、根據《集體合同規定》,下列合同條款,集體協商雙方可以進行協商的有( )
A.工資標準
B.休假安排
C.工作時間
D.補充保險和福利
E.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比例
(一)勞動報酬(A正確);(二)工作時間(C正確);(三)休息休假(B正確);(四)勞動安全與衛生;(五)補充保險和福利(D正確);(六)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七)職業技能培訓;(八)勞動合同管理;(九)獎懲;(十)裁員;(十一)集體合同期限;(十二)變更、解除集體合同的程序;(十三)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時的協商處理辦法;(十四)違反集體合同的責任;(十五)雙方認為應當協商的其他內容。
考點:工作時間
(1)標準工作日制度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2)延長工作時間的規定
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3)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支付
1)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
2)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
3)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
2023年經典考題
1、根據《勞動保護法》,下列哪些用人單位延長用工時間正確( )。
A.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
B.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
C.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
D.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
考點:勞動合同的內容
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法定條款和約定條款。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2023年經典考題
1、根據《勞動合同法》,下列屬于勞動合同必備條款的是( )
A.試用期
B.專項培訓
C.勞動保護
D.競業限制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C)、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都規定,勞動合同除上述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如試用期(A)、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D)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考點:勞動保障監察的程序
1)勞動保障監察員: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受委托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組織中的勞動保障監察員應當經過相應的考核或者考試錄用。
2)調查期限: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調查,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情況復雜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等具體程序規定。
3)處理方法:①對依法應當受到行政處罰的,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②應改正未改的,責令改正或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理決定③對情節輕微且已改正的,撤銷立案
4)告知程序
5)時效期限: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在兩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
2023年經典考題
1、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行為的調查,應當自立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完成。
A.30
B.45
C.60
D.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