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鄂人職管[2010]5號文件精神,現將2010年度社會工
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務日程安排
1、網上報名起止時間
2010年1月18日9:00—1月27日16:00
2、考試時間及科目
2010年6月19日:
下午 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2010年6月20日
上午 0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下午 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下午 14:00~16: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用專用答題卡)
3、準考證下載時間
2010年6月14日—6月28日
4、資格審查時間
2010年2月1日—2月5日
5、繳費確認時間
2010年2月1日—2月5日
二、成績管理
助理社會工作師為非滾動考試,考生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2個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社會工作師考試為滾動考試,考生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3個科目,方可取得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
考試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為:
考試類別 | 級 別 | 專 業 | 科 目 |
38.社會工作者 職業水平考試 | 2.助理社會工作師 | 01.社會 工作 | 1.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 |
2.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 |||
3、社會 工作師 | 01.社會 工作 | 3、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 | |
4、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 |||
5、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二)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本專業工作實踐證明。臺灣地區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考試的辦法另行規定。外籍人員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四、報名程序及報名方法
社會工作者(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全省統一實行網上報名。所有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網址:www.hbrsks.gov.cn),填寫報考信息,上傳1寸近期免冠照片(占滿圖框)。
(一)首次報考人員,在網上準確、完整提交報名信息,下載打印報名信息表(A4幅面),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蓋章)后,持有關證明材料(身份證、學歷或學位證、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原件,辦理資格審查手續。
(二)續報考生
已參加過報考的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中,點擊老生報考圖標,憑檔案號通過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下載打印報名信息表(A4幅面),到當地人事考試中心直接繳費。
具體網上報名、繳費、準考證下載辦法請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網址:www.hbrsks.gov.cn)查詢。
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企業的在鄂報考人員,按屬地管理原則進行報名。
五、收費標準
考試報名費收費標準正在報批中,為不影響考試工作正常進行,在收費標準批準前,考試報名費暫按:《社會工作實務(中級)》68元/科·人,其它科目62元/科·人(申報標準)收取。
六、注意事項
1、《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2、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不得攜帶計算器。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3、請考生保留準考證(以便查詢成績和辦證使用),考試成績可在考后三個月左右通過16886688或網址:www.hbrsks.gov.cn查詢。
七、考試用書及培訓
有關考試用書的征訂及培訓請與宜昌市干部培訓中心(710)室聯系。
聯系電話:6056433 聯 系 人:何文婷
宜昌市人事考試中心
二O一O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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