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關于做好2010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浙考發〔2010〕6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為做好2010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2010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定于6月19日至20日進行,具體時間和科目為:
6月19日下午2:00—4:00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6月20日上午9:00—11:00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下午2:00—4:00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2:00—4:30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2科;社會工作師考試的科目為《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和《社會工作實務(中級)》3科。
二、報名條件和專業工作年限計算。
(一)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居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1、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2、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二)專業工作年限計算。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2010年底。
(三)因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該項考試。
三、獲得職業水平證書的條件。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須一次通過全部2個科目的考試;參加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可在連續兩個年度內通過全部3個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相應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
四、試題題型和答題要求。《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試題為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用計算機網絡閱卷,其余4個科目試題均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草稿紙由考試部門向考生提供,考后收回。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卷(削)筆刀,不得攜帶使用計算器。
五、網絡報名、現場報考條件審查、網上交費及要求。2010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采用網絡報名、單位初審、現場報考條件審查、網上交費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統一定于3月3日至17日,屆時,報考人員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網址:www.zjks.com)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按報名系統流程的要求,如實填寫《2010年度全國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同時上傳電子證件照片。上傳照片的要求為2008年以后拍攝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證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寬和高比例為1:1.4,照片文件大小應為10-20k之間,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電子照片處理幫助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的“辦事指南”欄目),網上報名聯系電話: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傳真)。
今年首次報考人員填寫完成《報名表》后,需下載打印《報名表》(打印前請務必認真核對所填信息是否準確,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則責任自負)和“網上交費通知單”(附件1)。《報名表》上須粘貼與網上上傳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證件照1張,并在誠信聲明處簽名,經所在單位或業務主管部門初審同意蓋章后,于3月16日至18日,統一到臺州市人事考試中心(臺州經濟開發區白云山南路139號三樓303室)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初審。
往年已參加過該項考試的續考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在網上按老考生報名并打印《報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的審查,只要在完成網上報名后,即可在規定的時間內直接進行網上交費。
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初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交《報名表》、網上交費通知單、從事社會工作年限證明(附件2),身份證(軍官證)、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的,需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臺灣居民還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經臺州市人事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復審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和續考人員,請于4月7日至13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網上交納考試費用。
首次報考未按時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的人員,或未按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人員,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已在網上交費的考生,請于6月16日至18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等資料,并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憑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軍官證、護照、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六、考試考點統一設置在杭州。考試工作計劃見附件3。
七、考試收費。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發改價格〔2008〕278號和省物價局、財政廳浙價費〔2004〕253號文件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為《社會工作能力(初級)》、《社會工作實務(初級)》、《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4個科目按每人每科45元(含上交國家12元)收取;《社會工作實務(中級)》按每人每科55元(含上交國家18元)收取,由考生在網上交費。考生的繳款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
八、考前培訓和教材征訂。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考前輔導培訓,將由省民政廳會同有關培訓機構作出安排,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為了便于考生學習,民政部組織專家重新修訂了全國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部分科目考試大綱和全部考試指導教材。
(一)《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科目考試大綱已進行修訂,2010年該科目考試命題以新修訂大綱為依據,請注意大綱的最新變化和最新要求。
(二)2010年《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社會工作實務(初級)》、《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5個科目的考試指導教材均已進行修訂。
考生可到中國社會出版社訂購或通過當當網、卓越網網購。中國社會出版社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二龍路甲33號新龍大廈,郵政編碼:100032,聯系人:朱賽亮、王前,電話:010-66030260、66079882,傳真:66020531。
九、成績公布。2010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成績在國家確認后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或下載考試成績。
2010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備受社會關注,各地人事和民政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通力協作,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要加強對報考條件審查工作的管理,嚴格掌握報考條件,維護職業資格考試的嚴肅性。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將按人事部第3號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試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以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考試大收集整理
附件:1、2010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網上交費通知單
2、從事社會工作年限證明
3、2010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工作計劃
附件下載>>>
臺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二O一O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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