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0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09]117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0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84號)的要求,為做好我省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安排
(一)考試時間
6月19日 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6月20日 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14:00—16: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二)報名時間
網上注冊登記時間為2010年2月1日9:00—9日17:00;現場資格審查時間為2月8日—10日正常上班時間;網上繳費時間為資格審查確認通過后到2月12日17:00。
我省考點由省人事考試中心在南昌設置。請各地按照《2010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江西考區考務工作計劃》(附件1),認真做好相關工作。
二、報考條件
按原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1號)執行(附件2)。
三、考試報名
考試報名分為網上注冊登記、現場資格審查、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四個階段。
(一)網上注冊登記。進入江西人事考試網(www.jxpta.com)查看有關考試文件及報名流程;進入考生注冊頁面,根據報考條件填寫本人真實情況及擬報考的級別、專業、科目,核對信息無誤后,上傳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內)電子照片進行網上注冊,記下系統自動生成的報名序號(考生報名序號及本人身份證號將作為考生的登陸標識,必須牢記),打印《報名表》兩份。
(二)現場資格審查。考生攜帶打印的《報名表》由所在單位審核蓋章,經設區市民政部門資格初審后,到設區市人事部門進行資格終審并辦理確認手續;省直、中直單位的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在各設區市進行資格審查并辦理報名確認手續。
資格審查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學生證或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由主管單位出具的從事社會工作年限證明1份或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1份。
(三)網上繳費。資格審查并確認通過后,考生可使用身份證號及報名序號登錄考生頁面進行繳費并查看繳費是否成功。未在網上繳費的考生,報名無效。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繳費成功考生可按時登陸江西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科目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2科,考生須一次通過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
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3科,考生可在連續兩個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后,獲得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為主觀題(時間2.5小時),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用計算機網絡閱卷。請考生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答題注意事項(答題卡首頁);2、嚴格按照指導語要求,根據題號標明的位置,在有效區域內作答;3、為保證掃描質量,須使用黑色字跡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作答。其余4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閱卷工作按人考中心函[2009]84號要求執行。
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考場。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字跡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2B鉛筆、橡皮、不得攜帶計算器。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信息管理
考試信息采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按滾動考試進行管理,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如下:
類 別 | 級 別 | 專 業 | 科 目 |
38.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 | 5.助理社會工作師 | 01.社會工作 | 1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
2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
2.社會工作師 | 01.社會工作 | 3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
4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5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
為便于考生學習,民政部組織專家重新修訂了全國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部分科目考試大綱和全部考試指導教材,由中國社會出版社印制發行。請考生注意:
(一)《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科目考試大綱已進行修訂,2010年該科目考試命題以新修訂大綱為依據,請注意大綱的最新變化和最新要求。
(二)2010年《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社會工作實務(初級)》、《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五個科目的考試指導教材均已進行修訂。
(三)中國社會出版社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二龍路甲33號新龍大廈310室,郵政編碼:100032,聯系人:王前、李京,電話:(010)66079882、66026806、傳真:66080880。
江西代購點地址:南昌市定山路98號江西省民政學校
郵政編碼:330043 聯系人:萬志強
電話:0791-5276365
同時受江西省社會工作協會委托江西省民政學校開展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前輔導。
七、考試收費
按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助理社會工作師和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8]270號)的規定及江西省發展改革委、江西省財政廳《關于核定我省人事部門部分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贛發改收費字[2008]580號)的有關規定,《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社會工作實務(初級)》、《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每人每科50元;《社會工作實務(中級)》每人每科68元(其中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社會工作實務(初級)、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每科上繳12元,社會工作實務(中級)每科上繳18元)。
請各地按本通知精神,認真做好各環節工作,確保考試順利進行。
附件:1、2010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江西考區考務工作計劃
2、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考條件(摘錄)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2010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江西考區考務工作計劃
2010年2月1日9:00至2月9日17:00 | 考生進行網上報名注冊 | ||
2月8日至2月10日
(正常上班時間) |
現場資格審查 | ||
資格審查確認通過后
至2月12日17:00; |
網上繳費 | ||
5月5日前 | 向人事部考試中心報送試卷預訂單 | ||
6月15日9:00
至6月18日17:00 |
考生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 | ||
考試時間 | 6月19日 | 下午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 |
6月20日 | 上午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下午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下午14:00—16:30 社會工作實務 (中級、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 ||
6月24日前 | 接收考后規則模板,報送考場信息,寄送《社會工作實務專用答題卡》 | ||
8月20日 | 公布考試成績 |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二)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社會工作從業經歷是指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收養服務、社區建設、優撫安置、社會慈善、減災救災、殯葬服務、殘障康復、就業服務、婚姻家庭、教育輔導、醫療衛生及計劃生育服務、職工權益維護、青少年服務、婦女兒童權益維護、司法矯治以及其他領域的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機構中,遵循專業倫理規范,綜合運用專業知識、技能和方法,幫助有需要的個人、家庭、群體、組織和社區,整合社會資源,協調社會關系,預防和解決社會問題,恢復和發展社會功能,促進社會和諧的職業活動。考試大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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