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說明
一、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與民政部共同組織實施,采用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方式進行,原則上每年組織一次。考試合格,頒發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合格證明。該證明自頒發之日起,在全國范圍3年內有效。
二、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實務(高級)》。
三、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為閉卷考試,在答題卡上作答。
四、考試試題類型及時間如下:
科目名稱 | 考試時間(小時) | 滿分記分 | 試題類型 |
---|---|---|---|
社會工作實務 (高級) | 3 | 100 | 案例題 論述題 |
五、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考點原則上設在省會城市和直轄市的大、中專院校或高考定點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