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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企業召集員工代表進行了集體協商,共同討論集體合同的有關事項。以下屬于集體協商內容的是( )。
A.該企業的工資水平、工資分配制度、工資標準和工資分配形式
B.該企業的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安排
C.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D.因工受傷時企業的賠償
E.變更、解除集體合同的程序
參考答案:ABCE
參考解析:集體合同的內容包括:勞動報酬;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與衛生;補充保險和福利;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職業技能培訓;勞動合同管理;獎懲;裁員﹔集體合同期限﹔變更.解除集體合同的程序﹔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時的協商處理辦法;違反集體合同的責任;雙方認為應當協商的其他內容。
2.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為減輕社會危害,相關部門應采取的措施有( )。
A.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對因食品安全事故導致人身傷害的人員應當立即組織救治
B.封存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進行檢驗
C.立即銷毀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
D.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責令進行清洗消毒
E.做好信息發布工作,依法對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處理情況進行發布
參考答案:ABDE
參考解析: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相關部門應:(1)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對因食品安全事故導致人身傷害的人員,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立即組織救治。(2)封存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進行檢驗;對確認屬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予以召回、停止經營并銷毀。(3)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責令進行清洗消毒。(4)做好信息發布工作,依法對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處理情況進行發布,并對可能產生的危害加以解釋、說明。
3.關于烈士遺屬的優待,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烈士遺屬可以享受相應的醫療優待、入伍優待、教育優待、就業優待、住房優待、供養優待
B.年滿55周歲的孤老烈士遺屬本人自愿的,可以在光榮院、敬老院集中供養
C.家住農村的烈士遺屬住房有困難的,由當地人民政府幫助解決
D.烈士遺屬從事個體經營的,工商、稅務等部門應當免除各類登記費及稅費
E.烈士的子女符合公務員考錄條件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為公務員
參考答案:ACE
參考解析:烈士遺屬可以享受相應的醫療優待、入伍優待、教育優待、就業優待、住房優待、供養優待;家住農村的烈士遺屬住房有困難的,由當地人民政府幫助解決﹔烈士的子女符合公務員考錄條件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為公務員。
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孤老烈士遺屬本人自愿的,可以在光榮院、敬老院集中供養,故B錯;烈士遺屬從事個體經營的,工商、稅務等部門應當優先辦理證照,經營期間享受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優惠政策,故D錯。
4.根據《慈善法》規定,捐贈人應當按照捐贈協議履行捐贈義務。捐贈人違反捐贈協議逾期未交付捐贈財產,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慈善組織或者其他接受捐贈的人可以要求交付;捐贈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組織和其他接受捐贈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者提起訴訟。
A.捐贈用于扶貧、濟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殘、優撫事項的并簽訂協議的
B.捐贈人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公開承諾捐贈的
C.捐贈用于救助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等事項的并簽訂協議的
D.簽訂捐贈協議的
E.承諾捐給慈善組織的
參考答案:ABC
參考解析:《慈善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捐贈人應當按照捐贈協議履行捐贈義務。捐贈人違反捐贈協議逾期未交付捐贈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慈善組織或者其他接受捐贈的人可以要求交付;捐贈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組織和其他接受捐贈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者提起訴訟:(—)捐贈人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公開承諾捐贈的;(二)捐贈財產用于本法第三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慈善活動,并簽訂書面捐贈協議的。捐贈人公開承諾捐贈或者簽訂書面捐贈協議后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經向公開承諾捐贈地或者書面捐贈協議簽訂地的民政部門報告并向社會公開說明情況后,可以不再履行捐贈義務。第三條規定,本法所稱慈善活動,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以捐贈財產或者提供服務等方式,自愿開展的下列公益活動:(一)扶貧、濟困;(二)扶老、救孤、恤病、助殘、優撫;(三)救助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四)促進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事業的發展;(五)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六)符合本法規定的其他公益活動。
5.小李在工傷保險認定機構上班,他接到如下幾個案例,其中應當認定或視同工傷的是( ) 。
A.李先生,單位職業司機,在單位派外出接客人路上因操作失誤與一輛大卡車相撞,自己身上多處骨折
B.王女士,到外地出差,遭遇搶劫,被劫匪砍傷
C.小張,因為妻子鬧離婚而心情煩躁,酗酒后上班,因操作機器失誤受重傷
D.小謝,服役期間因病致殘被評為5級殘疾,退伍轉業后在工作期間復發,殘疾加重
E.小柳,跟單位請假只身前往地震災區做志愿者參與搶險救災,被滾落碎石壓住大腿、骨折
參考答案:ABE
參考解析:職工應當被認定為工傷的情形包括:(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4)患職業病的;(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視同工傷的情形包括:①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②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③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殘或者自殺的。